新乡化纤(000949):重大事项停牌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拟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2万吨超柔软氨纶纤维项目二期工程”的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年产2×2万吨超柔软氨纶纤维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已由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十次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聘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保荐机构,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通过。
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乡化纤,证券代码:000949)自2015年10月20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公司承诺“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相关事项并复牌”。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现总股本1,027,241,303股,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342,563,780股,占总股本的33.35%,其持有本公司股权未有质押及冻结的情形。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9日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