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精华(600152):关于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交易简要内容:公司以拍卖的方式出售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小港纬五路27号房地产,成交价为拍卖底价11,035.20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控股”)参与上述资产竞拍且竞买成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其中拟以拍卖方式出售本公司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小港纬五路27号房地产。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和《公司关于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
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6日以拍卖底价11,035.20万元成交,成功竞买上述资产。
二、交易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99号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何承命注册资本:人民币10,706.55万元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
实业投资;纺织品、针织品、服装的制造、加工;纺织、服装及日用品,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农产品、燃料油的批发、零售;黄金批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纺织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本公司房屋租赁。
实际控制人:何承命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情况
维科控股以实业投资;纺织品、针织品、服装的制造、加工;房地产开发;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为主要业务,近三年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3、本公司与维科控股在产权、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维科控股资产总额为1,570,797.25万元,股东权
益为175,315.85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796,181.31万元,净利润
10,845.51万元。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维科控股于2015年10月16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主体
转让方: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拍卖人:宁波新东方泰拍卖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
成交金额11,035.20万元,本公司已于2015年10月16日收到拍卖定金1000
万元,剩余尾款维科控股将在2015年12月30日前付清。
3、争议解决方式
在协议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宁波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其他
维科控股实收资本10,706.55万元,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认为该公司
具有该款项的支付能力,不存在显著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优化了公司资产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升收益率水平,预计为公司合并报表带来约5,600万元的收益(该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报备文件:
(一)《拍卖成交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