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股份(600630):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9位董事,实到9位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聘任薛继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聘任薛继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本届董事会(薛继凤女士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对薛继凤女士的提名、任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薛继凤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同意董事会予以聘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5年10月28日薛继凤女士简历:
女,1967年12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针织事业部(三枪集团)总工程师、针织九厂副厂长;针织事业部(三枪集团)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针织九厂副厂长;针织事业部(三枪集团)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三枪纺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针织事业部(三枪集团)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三枪纺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针织事业部(三枪集团)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三枪纺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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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