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竹纺织(600493):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理核销山东子公司应付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清理子公司应付款项情况概述
1、本次清理公司应付款项的原因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与管理,清理由于历史原因所形成的应付款项问题,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管理建议,清理子公司山东鱼台凤竹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鱼台凤竹”)应付款项。
2、本次清理子公司应付款项的情况、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
本次清理的应付款项金额1,531,013.50元,系根据2005年鱼台凤竹设立时签订的收购协议约定应付但多年未付的数字汇总,同时债权单位已经超过3年内无催收记录。相关当事人在2008年后与公司无实质性往来,且从未有要求公司支付上述款项及主张行使相关权益的情形,亦未有发生针对上述款项的诉讼情况。鉴此公司拟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并计入2015年度鱼台凤竹财务报表。
3、本次清理核销子公司应付款项的审批程序
本次清理核销鱼台凤竹应付款项事项,经过了公司审计委员会预审,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本次清理核销。
二、本次清理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清理核销后,将增加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约153.10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清理核销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清理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清理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清理核销。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清理核销的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清理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本议案所述进行核销。
六、本次清理核销已经公司2015年报的审计机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意确认。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93证券简称:凤竹纺织编号:2015-042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0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监事庄丽美、胡志吉、叶炜刚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庄丽美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理核销山东鱼台凤竹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应付款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清理核销的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清理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本议案所述进行核销。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