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股份(601113):全资子公司委托理财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义乌市海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2015年11月16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2015年11月16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市顺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鼎公司”),与义乌市海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理财协议,顺鼎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20,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2016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含公司2015年度已经实施的对外委托理财金额)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处理委托理财相关事宜。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所涉金额在上述110,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处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委托理财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
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资产委托人:义乌市顺鼎投资有限公司资产受托人:义乌市海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义乌市海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5号法定代表人:楼素芳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整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服务。
2、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的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委托理财金额:20,000万元人民币。
3、委托理财期限:2015年11月16日至2016年6月30日。
4、预计收益情况:本委托理财计划受投资品种及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收
益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5、投资产品范围:沪深交易所上市的A股股票、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
括股票型、混合型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的股指期货;现金、银行存款(包括银行活期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和银行协议存款等各类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国债逆回购。
6、收益分配: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限内,若未产生收益的,交易对方不收取
任何报酬;若产生投资收益的,支付收益总额的25%作为管理费。
7、结算方式:协议期满进行结算。
(二)风险分析
协议到期时若投入资金总额亏损(不计算利息),则交易对方应当补足亏损部分。(战争、灾难、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除外)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的十二个月内累计委托理财金额为90,000万元
(含本次对外委托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65,544.49万元)
的54.3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75,680.26万元)的23.96%。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