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龙(000677):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可能有重大事项发生,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13日开市起停牌,详见于2015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9)。本次重大事项交易标的所处行业为医疗器械行业,主要经营影像医学设备的生产和销售,具体产品包括:CT(ComputedTomography)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机、PET-CT(Positron EmissionTomography-Computed Tomography)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以及MRI(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核磁共振设备等,详见于2015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111)。公司已聘请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务顾问,通商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详见于2015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112)。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北京大基康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康明”)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本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1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争取于2015年12月1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届时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2月17日恢复交易,并且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复牌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为大基康明全体或部分股东。
(二)交易方式
目前,相关方仍在积极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初步拟向大基康明全体或部分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大基康明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细节仍在谨慎探讨中,尚未最终确定。
(三)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大基康明全部或部分股权。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1、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事宜。
2、公司已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已经启动。
4、目前,大基康明为一家外商独资公司,其股东权益形式为红筹模式。重组方及有关各方正在商讨论证红筹架构拆除方案的相关事宜。如果拆除红筹架构,大基康明的股东将发生变更。
5、公司统计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组织相关人员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同时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三、大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2015年9月21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15%)质押给大业信托有限公司,上述股份质押详细事项已于2015年9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100)。
四、申请继续停牌期间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补充、完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五、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