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色纺(00204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计划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11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华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孚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飞亚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亚纺织”)的通知,鉴于现阶段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日趋向好,股票市场逐步企稳,华孚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飞亚纺织于2015年7月9日做出的关于增持华孚色纺股票的增持计划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及其具体内容
1、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华孚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飞亚纺织。
2、增持计划及具体内容
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华孚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飞亚纺织自2015年7月11日起6个月内,拟出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华孚控股及飞亚纺织通过国信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信-朝阳9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自筹资金分别投资880万元及120万元,购入公司股票分别为746,500股及101,8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及0.01%。
三、增持人增持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公司总股本为832,992,573股,华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46,28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7%;飞亚纺织持有公司股份75,157,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2%;本次增持后,华孚控股直接持有和通过“国信-朝阳9号”持有公司股份合计347,03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6%;飞亚纺织直接持有和通过“国信-朝阳9号”持有公司股份合计75,259,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3%。
四、增持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15]34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及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五、承诺事项
华孚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飞亚纺织承诺,在增持完成日2015年11月18日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