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600070):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5-034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2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5年10月29日、11月5日、11月12日、11月19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5-035号、临2015-036号、临2015-037号、临2015-038号)。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主要交易对方为江有归等独立第三方。
(二)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但尚未最终确定。
(三)标的资产情况
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法持有的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标的资产行业类型属“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与主要交易对方签订资产重组意向协议,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已在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交易各方对重组方案沟通、协商中。公司与财务顾问的重组服务协议尚未签订。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交易各方对重组方案还需进一步沟通、协商,公司预计无法在2015年11月22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