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利控股(000584):九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友利控股”)九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通讯方式)通知于2015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在江阴国际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全体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由公司九届董事会召集。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友利氨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利氨纶”)为节约能源,降本增效,拟与友利控股关联方双良节能系统(江苏)有限公司签订连续纺能量优化系统买卖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伍佰肆拾玖万玖仟元整。
董事会认为:上述拟实施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由交易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发生。
具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马培林、缪文彬按照有关规定回避参与上述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李文智、肖杰、朱青对上述关联交易分别发表了《关于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独立意见》。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上述议案无须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审核通过后即可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特此公告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