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60073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股票2015年11月19日、20日、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得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形及发生时间: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15年11月19日、20日、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的。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是否存在重大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核实如下: (一)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目前发制品主业市
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和销售均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近期是否没有签订重大合同。
公司已于2015年11月18日发布《新华锦关于与日本长乐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2015-058号公告)。为启动大健康战略,经初步协商,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本公司”)与长乐国际事业投资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长乐”)签署《关于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山东新华锦长生养老运营有限公司合作意向书》。目前公司正在与日方就合作细节进行磋商,尚未签署正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二)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发布了《新华锦终止重大
资产重组公告》(2015-06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公司已于2015年11月19日发布了《新华锦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说明暨复牌公告》(2015-060号公告)。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
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公司已于2015年11月19日发布《2012年重大资
产重组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2015-062号公告)。有62,496,100-3-限售股于2015年11月23日可以上市流通。其中包含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的47,231,655股,间接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山东海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9,035,475股。本公司控股股东鲁锦集团曾于2015年8月24日增持过公司股票,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5-042号公告)。
目前距上述增持尚未超过6个月。
目前,公司未新收到任何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买卖公司股票的通知。
公司2015年11月23日收盘时的市盈率为97.21。
公司查询了wind资讯,与本公司同属纺织皮毛领域的上市公司同日收盘时的盈率如下:
公司名市盈率华斯股份81.1804
泰亚股份-197.9611
兴业科技32.9699
瑞贝卡39.8266
新华锦97.2060
奥康国际47.1072
红蜻蜓41.3752
公司查询了wind资讯,涉及养老产业的上市公司同日收盘时的盈率如下:公司名市盈率公司名市盈率海航投资65.7203太极集团-35.1687
世联行64.3397天宸股份110.0106
双箭股份50.2488南京新百76.7115
乐普医疗78.1890凤凰股份47.3657
爱尔眼科99.2640中茵股份678.6723
福瑞股份96.4613上实发展16.3733
乐金健康362.3093金陵饭店120.0681
公司市盈率在纺织皮毛行业上市公司中偏高,在养老概念上市公司中属于中游。
鉴于公司于2015年9月2日至11月18日停牌期间,上证指数累计上涨14%,目前上涨属于补涨行情。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指引要求进行核查后,做出如
下声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公司已在2015年11月18日公告中承诺: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5-定,公司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即2015年11月19日)后的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目前,公司与日方就成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细节的谈
判正在进行。这是本公司首次介入中国养老服务管理的轻资产公司的运营,存在经验不足或一定的市场风险。中日双方有意就共同设立一家专注中国境内推广日式养老,短期市场推广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已公告的合作意向书属于意向性协议,在相关的转移过程中还会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