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60073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股票2015年11月24日、25日、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得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19日复牌以来,已经连续6个交易日涨停。截止2015年11月23日收盘时,公司市盈率为
129.4。公司已于2015年11月24日发布过《新华锦股票异常波
动公告》(2015-064号)。现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形及发生时间: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15年11月24日、25日、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2-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的。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是否存在重大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核实如下:
(一)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目前发制品主业市
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和销售均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除以公告的事项外,近期是否没有新签订重大合同。
目前公司正在与日方就公司11月18日发布的《合作意向书》合作细节进行磋商,尚未签署正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二)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筹划并
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
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目前,公司未新收到任何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买卖公司股票的通知。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指引要求进行核查后,做出如
下声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3-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公司已在2015年11月18日公告中承诺:从2015
年11月19日公司股票复牌后的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目前,公司与日方就成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细节的谈
判正在进行。这是本公司首次介入中国养老服务管理的轻资产公司的运营,存在经验不足或一定的市场风险。中日双方有意就共同设立一家专注中国境内推广日式养老,短期市场推广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已公告的合作意向书属于意向性协议,在相关的转移过程中还会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7日
?上网披露文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