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一:要想保障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顺利进行,一方面要解决好收入归属问题。合理的分配方式是,中央分享小部分,地方分享大部分,这个比例最低应是四六开 ( 也就是中央要 40% ,地方要 60%) 。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资源税返还给地方的财政资金,建立一套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补偿机制,作为农民利益和生态环境的补偿。……
观点二:资源税改革利益博弈的问题是税率的提高问题,资源所属地区希望资源税大幅度提高,而许多既得利益集体则反对资源税提高过快。以石油资源税为例,我国每吨仅 30 元,只相当于美国标准 ( 每吨 130 美元 ) 的 1/34 。投资银行瑞士信贷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估算,如果资源税每桶原油征收 1 美元,中国某石油巨头的纯利就将减少 5% 。相关利益集体的阻力可想而知。……
观点三:资源税改革最重要的还不是税率问题,而是资源税的征收方式问题。按照《资源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目前,我国征收资源税所依据的是产量和销售量,实行定额税率,即从量定额征收。……
观点四:国外的资源税基本都是依据储量来征收的,将税额与消耗的资源储量、资源利用的回采率等指标紧密联系起来。这种征税方式的最大好处在于,可以促使企业最大限度地开采资源,以获取更多利润,也就是说,在以储量为依据的征税标准下,企业有充分挖掘开采潜力的动力,如果它不这样做,就意味着一部分税款“白缴”,使自身利益受损。
观点五:从以产量和销售收入为基数计征改为以资源储量为基数计征。但是,这种改革不能仅限于煤炭领域,也应该向石油等领域推广,并且应该尽快付诸实施。一旦改革推行下去,将能从根本上改变我国资源开采中的浪费现象。[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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