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对中 马 台地区聚酯拉伸变形丝征收反倾销税
近日,韩国财经部决定对原产于中国、中国台湾地区和马来西亚的聚酯拉伸变形丝采取反倾销措施,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6.53%~8.69%的反倾销税,对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企业征收2.60%~8.69%的反倾销税,对马来西亚的涉案企业征收2.78%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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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
文章关键词: 政策法规
近日,韩国财经部决定对原产于中国、中国台湾地区和马来西亚的聚酯拉伸变形丝采取反倾销措施,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6.53%~8.69%的反倾销税,对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企业征收2.60%~8.69%的反倾销税,对马来西亚的涉案企业征收2.78%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