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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改正当时


http://www.texnet.com.cn  2006-11-10 10:03:41  来源: 收藏

  ◎周洛华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并购部副总经理

  上海大学金融学副教授



  我最近在清理书房,杂七杂八地翻阅了一摊旧书,从中却理出了一个意外收获:唐玄宗的开元盛世,税改是基础。唐玄宗废除了人头税,将原先按人口缴纳的粮食税改为了按拥有的土地数量来缴纳;按照人口收取绢麻布锦等纺织品;实现盐铁和漕运的国家专卖。这几点看似简单的税制改革,却是大唐盛世的经济基础。拥有土地越多的人须缴纳更多的粮食,这就避免了向中下层人民征税的社会矛盾,同时也鼓励了地主更多地应用新的耕作技术。自耕农的一个缺点就是无法应用大规模的农田水利设施,新的耕作技术没有推广的空间,这个矛盾随着税制的改革得到了解决。地主应用高效耕作技术和高产品种越多,其所缴纳的平均税率也就相应越低。

  按照人口收取纺织品税的办法在当时也很有效。唐朝可能是中国历史上实现男女平等的最好阶段,生了女儿不要担心,因为女孩会织布,帮助全家人完成了纳税义务之后,可以享受基本的社会保障。朝廷根据户口上登记的人口,在荒年发放赈灾粮食。所以,在唐朝突然出现的人口暴增,并不是经济繁荣所致,而是以前那些为了逃避人头税而隐瞒的人口重新浮现出来了。朝廷收税的权利是以其承担的保障义务相联系的。不能一味地指望多收税,而是应该将税收和社会保障联系起来看问题。这个成绩的基础也是税收制度的改革。

  对于商人的收税则体现为交易过程的税收,配合专卖制度和租金收入,朝廷从那些最具有地区差价的商品中收到了税,但没有过多地挤占漕运和自然资源,或者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没有因为经济繁荣而出现“煤电油运”的紧张局面。

  唐初“施政以养民为先”,还建立了国家储备制度,在丰年买入粮食,在欠收的年份抛出,调节市场余缺。朝廷虽然举办了科举制度,但是选择人才的标准却不是“一刀切”,唐朝将官吏分为“士”和“吏”,前者通过科举考试而录取,掌管一些务虚的职务;后者通过下层官吏历年业绩的考核而提拔,主要承担实际操作。

  翻看这些琐碎的历史资料,我发现唐代的税收制度实在是封建历朝最合理的。如果不是玄宗打破了太宗皇帝亲自定下的“偏将军单骑入潼关”的规定,导致其政权建设松懈,也许开元盛世将持续更长一段时间。

  税收不是让政府更加富裕的手段,而是给整个经济注入正确的激励机制。鼓励各方面人从事各自具有优势的工作,同时创造市场环境,实现由贸易带来的繁荣和资源的使用效率。我国最近几年的税收增加幅度很快,为经济和社会的长远发展计,以减轻税收负担为主的税制改革应该成为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以实现长远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税收应该成为落实中央各项经济政策的最好手段。两税合并讨论了很久,毫无疑问,合并之后将给政府创造更多的收入,与此同时,政府也应该承担相应的保障责任,积极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最近,胡锦涛主席提出了建立全民医保的目标,这表明,让中国纳税人享有更多社会保障的时候不远了。

  其次,税制改革应该在经济调整之前,不能等到经济调整的时候再讨论税收改革。合理的税收制度将帮助我们熨平经济周期,延长繁荣的时间。

  最后,税收制度并不是要建立一个富裕的政府,而是要建立一个充满竞争活力的经济。税收制度要鼓励企业和个人提高效率,而不是简单的“劫富济贫”;税收制度本身也应该成为一个激励机制,这样才能更好地落实中央一系列宏观调控的政策。比如:如果我们将所得税改成了土地占用税,或者由物业税体现为地租的增加,就会迫使原来利润很低的企业退出市场,让出土地,由那些高效率的企业来运作同样的资源。如果继续征收所得税,而免除物业税,那些低效率的企业可以继续生存而根本不用考虑纳税,以至高效率的企业只能高价去购买资源,反而不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所占用的土地和其他资源来纳税,必然鼓励企业去提高劳动生产率,投资高附加值的产品的研发,也有利于给被征地农民的直接补偿。

  再比如:如果我们废除中央财政的增值税,改征地方财政的消费税,对于食品药品等人民生活必需的商品免征消费税,就可以保障大多数居民的实际利益,也能够抑制高消费人群的奢侈品消费。同时,也比较容易实现监管,不再会出现出口骗税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同时也鼓励了地方政府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站在消费者的立场而不是厂商(厂商往往是现在地方政府的纳税大户)的立场上考虑问题。

  当然,最根本的问题仍然是:我们不能从“增加政府收入”或者“方便政府监管”的角度考虑税收问题,而是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设计税收制度。为此,我忠心拥护党中央最近一系列正确的主张,我希望政府从税收制度入手,尽快落实这些有利于全体人民的保障制度。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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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纺织与WTO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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