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企业须做好应对欧盟REACH法规的准备
欧盟化学品管理新法规即“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法规)已于2006年12月13日和12月18日分别通过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的最终投票表决,正式颁布,并将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
根据新法规,任何在欧盟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化学品以及下游制成品中含有的化学物质生产或进口超过1吨/年的,须由企业为其提供注册卷宗,包括化学品的技术档案和化学品安全评估报告。因此,从现在开始,我国企业就应开始做好应对REACH法规的技术准备工作,成为应对REACH法规的主体,以保证中欧化学品贸易在新的欧盟化学品法规管理下顺利开展。
海关统计资料显示,2005年中欧双边贸易额为2173.1亿美元,其中化工品贸易额167.58亿美元,涉及32453家企业。2006年1-10月中欧化工品贸易额达到160亿美元,预计全年将接近190亿美元。
我国企业能够顺利应对欧盟的REACH法规对于保证中欧化学品贸易不受阻碍非常重要。
然而,据商务部和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有关的调查问卷结果表明,目前我国化工行业企业对REACH法规的认知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比较了解、比较重视、但不知道如何应对;第二种,了解一点,但不知道具体内容,也不知道有什么负面影响;第三种,不知道,从众心理较强。
“大部分企业都还没有开展相应的技术资料搜集和储备工作,没有为REACH注册做任何准备。”商务部世贸司司长张向晨1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欧盟的REACH法规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将更多的控制化学品风险的责任从管理部门转到了企业。因此,生产、经营、使用化学品的企业需要了解化学物质的安全特性,了解是否对人体和环境产生危害,同时还要有实验数据的支持。因为要进入欧盟市场,没有数据证明其安全性,就没有市场准入。数据的获得,以及按照REACH法规相应地完成注册、评估和授权程序可能会使生产和出口成本提高,会对企业的经营带来相应的影响。
此外,企业还应制定控制风险的有效措施,这对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挑战,没有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同样没有市场准入。对于下游用户来说,需要配合上游企业提供化学品用途的信息、暴露场景的信息,保证化学品的安全信息在上下游链条上的流动传播,保护消费者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