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棉花采摘机等部分进口商品实行暂定税率
据中国棉花协会消息,日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2007年关税实施方案》,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新方案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出口关税、税则税目、进境物品进口税政策进行了调整。其中对棉花采摘机等部分进口商品实行暂定税率。棉花采摘机2007年最惠国税率8%, 2007年暂定税率5%。精梳机钳板等、络筒锭、电子清纱器等2007年最惠国税率6%, 2007年暂定税率3%。环锭细纱机紧密纺装置2007年最惠国税率6%, 2007年暂定税率0。柔软整理机、磨毛机、丝光机等2007年最惠国税率12%, 2007年暂定税率10%。织物轧光机2007年最惠国税率12%, 2007年暂定税率6%。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纺织网
文章关键词: 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