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2008年起在全国推行区域限批政策
在初步尝到了“区域限批”政策的“甜头”之后,国家环保总局昨日宣布,从2008年起,对没有完成2007年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区域限批”政策,暂停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新建项目的环评审批。
据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透露,2006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2594.4万吨,比2005年增长1.8%;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431.3万吨,比2005年增长1.2%。与2005年增幅相比,2006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回落了11.3和4.4个百分点,但污染排放并没有完成总量削减任务。
周生贤认为,没有完成任务的主要原因有六个方面:一是经济增长方式仍然粗放;二是许多应该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没有退出市场,结构性污染增加了减排压力;三是GDP增速高于预期目标。“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10%的约束性指标,是在预计GDP年均增长7.5%的基础上确定的,但去年GDP实际增速比预期高3.2个百分点,污染物排放量也随之增加;四是环保投入不足,“十五”计划确定的治污项目约有47%的计划投资没有落实;五是环境执法监管不力;六是污染物削减是一个动态过程,年度之间污染排放有升降、有起伏是正常的、合理的。
周生贤表示,经过“十一五”头两年的努力,可以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稳定在2005年的水平,“十一五”后三年将会逐步下降。
周生贤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今年全国主要污染物减排2%。环保总局将主动协调,狠抓落实,千方百计完成今年的减排任务。
在抓紧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和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的同时,从今年起,环保总局将每半年公布一次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周生贤表示,今年环保总局还将继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坚决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装置、生产能力和产品。2007年底前将关闭造纸行业年产3.4万吨以下的草浆生产装置,以及仍在使用的年产1.7万吨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全面推广黑液碱回收等先进治理技术;淘汰年产100吨以下皂素生产装置,以及仍在使用的盐酸酸解法皂素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皂素生产装置,并严格执行新的皂素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对3100多家水污染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电力工业做好“上大压小”工作。
据悉,今年环保总局还将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完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差别电价和水价政策,健全排污收费制度,提高火电厂排污收费标准和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进一步加大经济杠杆对污染减排的激励作用。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