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市制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南昌市日前下发了《南昌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设立10个小组紧急救援危险化学品事故,并成立了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预案要求,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应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事故现场应急总指挥由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担任。指挥部负责发布和接触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省和国家救援中心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现场取证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根据预案要求,南昌设立了10个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包括:危险源控制组、医疗救护组、消防组、安全疏散组、安全警戒组、物资供应组、环境监测组、气象保障组、专家咨询组以及善后处理组。
预案要求,环保部门负责及时测定危险物质的品质成分及可能影响区域的浓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并定期定点进行监测控制;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消除和治理,控制其对周边环境进一步污染。
预案还要求,对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泄露处理,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物,手机、呼机应关闭;对具有有毒物质的泄露,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皮肤有危害的物质,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防护手套等;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傅华云)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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