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率政策调整 青岛皮革制品业遭重创
6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90号),对2831项商品的退税率进行了调整。本次出口退税率调整,充分体现了国家调控出口、缩小顺差战略意图,调控的重点仍为“两高一资”的产品和劳动密集型的纺织、服装、鞋类产品。但由于本次政策调整涉及商品范围广,影响企业面大,出口企业原有的微薄利润将受到进一步挤压,这对我市出口企业能否应对、适应政策的变化将是一个严峻考验。
取消类:按照2006年出口额测算,我市将有1368家企业涉及取消退税率的商品,涉及出口额15.25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7.2%,占涉及企业出口总额的20%。本次退税取消的退税率有8%、5%不等,取消的幅度较大。而且要按照退税管理办法,取消退税将视同内销征税,对企业利润影响较大。总体来看,取消类的商品下半年总体出口将大幅下滑,影响全市出口额10亿美元左右。减少退税资金2.1亿元。
我市受影响较大的产品有生皮、皮革制品,含濒危动植物成分的工艺品、鞋类、钮扣等,化学工业品中的氯和染料等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除外)有机、无机化学品中的肥料(除已经取消退税的尿素和磷酸氢二铵)等。在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中,生皮皮革加工,化工产品中的肥料、燃料以及木制家具等行业在我市出口产品具有比较重要的地位。其中生皮皮革行业以韩资企业为主,生产经营地主要分布在胶州,代表企业有大明皮革、永昌因特皮革等,这部分在企业在青岛经营多年,银行贷款较多,而且经营品种较为单一,应对外部风险能力较弱。这次退税从8%的到全部取消,每美元出口减少退税资金0.3—0.4元,企业利润大大减少。另外,另外,取消类商品有可能列入国家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涉及金额8.4亿美元,如果没有特殊的过渡措施,加工贸易企业经营将陷入困难。从企业了解的情况看,有不少企业准备放弃此类商品出口,一些经营困难的企业可能会倒闭,这次退税取消后,可能会引发一些连锁反应,会形成潜在的不良贷款和拖欠工人工资的风险,也将会影响我市劳动就业,需引起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