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纺织品等出口企业面临欧盟PFOS法令新挑战
市标准化研究院昨天发布信息说,欧洲议会于2006年12月12日发布了限制PFOS(全氟辛烷磺化物)的2006/122/ECOF法令。欧盟各成员国将于2007年12月27日前使之成为各自的国家法律,并于2008年6月27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新法令的实施将对我市纺织品、皮革、造纸等生产企业产生重大影响。
PFOS是一种用途十分广泛的物质,因其同时具备疏油、疏水等特性,所以通常主要用于油脂、油、纺织品、地毯、皮革以及纸类产品的抗水剂,也有少量用于镀铬、泡沫灭火剂和航空液压机液体等。然而,近期一系列研究发现,PFOS同时也是环境污染物,具有多种毒性。目前,不单是欧盟,还有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均对PFOS物质表现出极大的关注,有专家预测,该物质在不久的将来将会被完全禁用。
有关专业人士告诉记者,该法令对于PFOS的限量规定要求极高,可以预见,此指令一旦实施,将直接影响我市纺织品、皮革、造纸等生产企业,而作为我市支柱出口产业之一的纺织品生产企业所受到的影响将最为严重。因此,市标准化研究院提醒相关企业,务必加快对PFOS替代品的研发,提高产品的生物安全性和环保性,争取把贸易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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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
文章关键词: 纺织与W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