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将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扩大进口的措施
在25日商务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外贸司司长王受文介绍,关于鼓励进口方面,商务部也已经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今后还会继续的。根据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情况来采取相应的扩大进口方面的措施。具体来说,在扩大进口方面,比如说下半年我们在广交会上,将上届广交会的1万平米的进口商品展,扩大到2万平米的进口展。进口展位摊位费是优惠的,对于最不发达国家我们给予完全免费的待遇。国内还举办一些其他的博览会,包括在南宁举办的东盟博览会也设有进口展,鼓励外国的产品在中国的市场上进行展示、展览,来寻找客户。我们也在进口便利化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说今年以来我们已经分三批取消了883个税号的自动进口许可目录,这些产品以前进口的时候是需要声明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现在不需要声明任何进口许可证。
王受文表示,此外,商务部还鼓励我们的企业积极利用双边优惠贸易安排来扩大进口,中国已经签署了曼谷协定、签署了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与东盟的全面经济合作协议,与香港的CEPA等等,这些协议的规定,就是中国对这些地区或者国家的进口关税方面是有优惠的。所以,我们鼓励广大进口企业能够利用这些协议来扩大进口。
来源:商务部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纺织网
文章关键词: 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