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今开中欧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政策说明会
商务部16日发布消息称,中欧就合作建立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达成共识,从明年起,我国8个类别的纺织品出口欧盟将实施双边控制,不再受到数量限制,监控时间从2008年1月1日到年底止。
商务部发布消息称,根据中欧双方在今年6月召开的第22届中欧经贸混委会上关于纺织品问题的共识,中欧双方通过对话于9月28日就合作建立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达成共识:双方将对4类(T恤衫)、5类(套头衫)、6类(裤子)、7类(女式衬衫)、20类(床单)、26类(连衣裙)、31类(胸衣)、115类(亚麻纱)共8个类别纺织服装产品实施双边监控,不设数量限制。商务部称,实施监控期间,中方将对上述类别输欧产品实施出口许可,欧方将实行自动进口许可制度。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曹新宇透露,本月18日,商务部将在广州专门召开一个针对中欧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政策的说明会,会上,可能会讲到中欧达成这项协议背后的一些细节问题,以及这些政策执行期间,中国纺织品生产企业在出口欧盟市场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
2006年至2007年,中国出口欧盟纺织品均按照中欧纺织品出口谅解备忘录限定的额度执行。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认为,建立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不设数量限制有利于中欧纺织品贸易的平稳发展,符合WTO倡导的公平、自由贸易的原则。
一些企业对中欧纺织品贸易的新政策表示担心。他们认为,欧盟不再对中国的纺织品出口设定限量,势必引发更多的企业加入出口行列。如果中国纺织品对欧盟出口再次出现高速增长的现象,欧盟有可能采取新的措施遏制这种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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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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