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网首页 | 搜索 | 产品 | 企业 | 供应 | 求购 | 人才 | 论坛
会员登录  免费注册  新闻订阅  我要投稿
纺织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首页 > 正文
【收藏到商务室】

商务部今开中欧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政策说明会


http://www.texnet.com.cn  2007-10-18 07:21:38  来源:广州日报 收藏
华兴纱管

  商务部16日发布消息称,中欧就合作建立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达成共识,从明年起,我国8个类别的纺织品出口欧盟将实施双边控制,不再受到数量限制,监控时间从2008年1月1日到年底止。

  商务部发布消息称,根据中欧双方在今年6月召开的第22届中欧经贸混委会上关于纺织品问题的共识,中欧双方通过对话于9月28日就合作建立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达成共识:双方将对4类(T恤衫)、5类(套头衫)、6类(裤子)、7类(女式衬衫)、20类(床单)、26类(连衣裙)、31类(胸衣)、115类(亚麻纱)共8个类别纺织服装产品实施双边监控,不设数量限制。商务部称,实施监控期间,中方将对上述类别输欧产品实施出口许可,欧方将实行自动进口许可制度。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曹新宇透露,本月18日,商务部将在广州专门召开一个针对中欧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政策的说明会,会上,可能会讲到中欧达成这项协议背后的一些细节问题,以及这些政策执行期间,中国纺织品生产企业在出口欧盟市场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

  2006年至2007年,中国出口欧盟纺织品均按照中欧纺织品出口谅解备忘录限定的额度执行。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认为,建立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不设数量限制有利于中欧纺织品贸易的平稳发展,符合WTO倡导的公平、自由贸易的原则。

  一些企业对中欧纺织品贸易的新政策表示担心。他们认为,欧盟不再对中国的纺织品出口设定限量,势必引发更多的企业加入出口行列。如果中国纺织品对欧盟出口再次出现高速增长的现象,欧盟有可能采取新的措施遏制这种势头。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纺织网
贸易行情论坛】 【打印】 【关闭】 【我要收藏
文章关键词: 商务部  中欧  纺织品  配额政策  双边监控体系  出口 
「相关报道」
更多精彩行业动态
进入行业动态>>


免责声明: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纺织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
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站内支持:关于我们 - 服务项目 - 法律声明 - 意见反馈 - 企业邮箱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纺织数据库 - 快速产品通道 - 外贸助手
兄弟站点:生意宝 - 国贸通 - 中国化工网 - 全球化工网 - 医药网 - 中国服装网 - 机械专家网 - 中国农业网 - 中国蔬菜网 - 浙江都市网 - 中国红娘网 - 南阳商务网
糖酒招商网 - 中国卫浴网 - 中国粮油网 - Global Buyers & Suppliers - ChinaChemNet

中国纺织网 版权所有 1997-2014 浙ICP证:浙B2-20080131
服务热线:0571-88228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