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总结]2007棉花纺织业十大新闻事件
第1位
中央财政实施棉花良种补贴
入选理由
此举对推进全国棉花优势区域布局规划的实施,提高棉花产量,改善棉花品质,增强我国棉花国际竞争力,保障国家棉花产业安全,增加棉农收入,贯彻中央“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事件主体
2007年我国中央财政划拨5亿元,对全国近4000万亩棉田种植进行补贴,连续补贴2年。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每县确定5个优良品种,做到一村一种。其中,黄河流域棉区补贴面积1603万亩(山东630万亩、河南593万亩、河北380万亩);长江流域棉区670万亩(湖北200万亩、安徽200万亩、江苏190万亩、湖南80万亩);西北内陆棉区1060万亩(新疆地方630万亩、新疆兵团430万亩)。
棉花良种推广补贴项目补贴对象为项目区内从事棉花种植的农户,补贴标准为新疆每亩10元,内地每亩15元。5亿元分配为:黄河流域棉区补贴金额24050万元(山东9450万元、河南8900万元、河北5700万元);长江流域棉区补贴金额10050万元(湖北3000万元、安徽3000万元、江苏2850万元、湖南1200万元);西北内陆棉区补贴金额15900万元(新疆地方9450万元、新疆兵团6450万元)。
事件发展
棉花良种补贴是在春播即将开始的时候出台,在很短的时间里,补贴范围内的地区全部把相应款项补贴给棉农,受益的千万棉农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成本压力,对棉种补贴政策赞誉不绝,刺激了棉农种植积极性,使我国棉花种植面积达到创纪录的水平。
但是,由于我国棉花品种多乱杂正处上升期,还由于种子市场发育晚,种子公司多处在成长阶段,整体实力不强,经营能力有限,加上地方保护主义,一年实施下来,棉花品种在数量上继续表现多,在区域布局继续表现乱,在种植上继续表现杂,这种“多乱杂”的状况没有得到改善。
事件背景
近年来,我国棉花的供求形势发生了根本变化,产不足需,棉花市场遭受外棉大量涌入的严重冲击,加上品种多、乱、杂现象严重,纤维一致性差,棉花产业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同时,在粮棉效益、棉花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棉农植棉积极性也受到影响,棉花面积因此出现波动。在此背景下,国家出台棉花良种补贴项目。
第2位
我国棉花行业首个“黑名单”制度出台
入选理由:
“黑名单”制度是中国棉花协会为引导企业搞好行业自律,维护正常的流通秩序,促进棉花市场诚信体系的建设而制定的,这一制度的出台标志着中国棉花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事件主体:
被业界称为我国棉花行业首个“黑名单”制度的《中国棉花协会行业警示制度试行办法》6月27日出台,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黑名单”制度的适用范围为中国棉花协会会员企业及与会员企业进行棉花贸易的国内外企业。会员企业在棉花贸易中发现其他企业有不良行为且损害企业利益的,可向中国棉花协会投诉,经调查核实后可将被投诉企业名称及其不良行为列入行业警示目录,并在协会官方网站及有关媒体上披露,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并号召会员企业停止与列入行业警示目录上的企业开展棉花贸易。
事件发展:
“黑名单”制度建立后不久,中国棉花协会就接到会员大丰万达纺织有限公司的投诉,开始介入万达公司与美国(棉花)市场服务公司之间长达3年之久的棉花贸易纠纷。这场纷争起源于美国(棉花)市场服务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赔款,并且在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做出裁决后拒绝履行。万达公司向中国棉花协会投诉后,协会于2007年9月4日向市场服务公司发出应诉通知书。但截至目前市场服务公司仍未履行裁决。根据《中国棉花协会行业警示制度试行办法》有关规定,该公司被列入《中国棉花协会行业警示目录》。中国棉花协会号召协会会员企业停止与其开展棉花贸易。
这是第一个被列入中国棉花协会行业“黑名单”的公司。之后,美国(棉花)市场服务公司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针对此事发表紧急声明,以消除影响。
事件背景:
近几年,中国棉纺织业迅速发展,中国棉花进口贸易量大幅度增加,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面临着与国际棉花贸易规则的衔接问题。有的企业缺乏国际贸易知识和经验,发生了不履约、不接受规则条款等等问题,影响了中国企业棉花在国际贸易中的形象,而同时一些国外棉商也借中国大量进口棉花、部分企业不熟悉国际贸易规则之际,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甚至在索赔中附加不合理条款,严重损害我国企业利益。协会一些会员纷纷呼吁中国棉花协会代表中国棉花产业制定中国的“黑名单”制度,制裁不法外商,保护我国企业的正当权益。
第3位
中央财政首度补贴农业保险
入选理由
中央财政补贴农业保险,使农民可以有效规避生产风险,更重要的是有望借此建立我国包括棉花在内的农业风险机制,使农民今后可按照商业模式化解经营风险,同时建立符合WTO原则的农业补贴模式。
事件主体
2007年4月下旬,财政部下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管理办法》。据此,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约10亿元支农资金,首度补贴农民购买农业保险。
保险补贴涉及内蒙古、吉林、江苏、湖南、新疆和四川六个省区;险种范围包括玉米、水稻、大豆、小麦和棉花等五种作物的种植业险;补贴对象为农民;保费承担方式为省级财政部门承担25%的保费后,财政部再承担25%的保费,其余部分由农户承担,或者由农户与龙头企业,省、市、县级财政部门共同承担,具体比例由试点省份自主确定。
事件发展
早在消息刚出之时,中国人保、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吉林安华等保险公司对此次试点就显示了极大的兴趣。但《办法》规定,此次补贴采取“自主自愿、市场运作、共同负担、稳步推进”原则。虽然在保险公司积极参与的同时,许多地区的政府和农民积极参与到此后的试点工作中来,然而补贴的盘子不小,但能否吸引到足够的农民参保,仍是政府和保险公司共同担心的问题。
而实际上,政府和保险公司所担心的问题确实存在,一些地方出现“保险公司中间热,个别政府和农民两头冷”的现象,这成为农险试点在一些地区遇到的新阻力。
事件背景
中国每年约有5亿多亩农作物受灾,占全国农作物播种面积的四分之一,自然风险很大。
中国农业保险最早出现于20世纪30年代,后一度停办,1982年才逐渐恢复。此后,农险业务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的主动尝试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下,1992年曾达到历史高峰,此后下滑并日渐萎缩。
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到,要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各级财政对农户参与农业保险给予补贴,鼓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帮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
第4位
我国发布首个纺织品指数
入选理由
中国·柯桥指数的发布,对占全球最大市场份额的中国纺织业来说,最大的意义在于能够推动行业的升级转型,转变中国纺织业的发展方式,提升竞争力。可以说,柯桥指数将成为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的“风向标”。
事件主体
商务部10月21日在浙江省绍兴县举办的第八届中国(绍兴)国际纺织品博览会上发布了我国首个纺织品指数——中国·柯桥纺织指数,以指导纺织品市场和纺织产业健康发展。
中国·柯桥纺织指数包括纺织品价格指数、纺织品景气指数、纺织品出口指数和纺织品订单指数。其中价格指数每周发布一次,景气指数每月发布一次,出口指数每月发布一次。中国·柯桥纺织指数依托中国轻纺城编制发布,其基础数据采样范围为中国轻纺城六个面料批发市场和钱清原料批发市场,以及绍兴县若干纺织品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参考国际和国内纺织品分类标准,采样范围内的纺织品及原料、辅料等共分为5大类、35中类、288小类,每个小类中再抽选若干个代表品种。
事件发展
“信息传递真是越来越快了,想不到的事情,政府给我们做到了。”“我在柯桥做了9年的面料生意,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方便过。”湖北、四川的两位商人在柯桥经营纺织生意已有多年,在近日接受采访时,两位显得十分兴奋,“鼠标一点,信息就来了,我们可以方便地了解到纺织品的走势了。”
中国首个纺织品指数正良好地发挥着自身作用,并被广大纺织品商所认可。
事件背景
我国纺织品在实现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足。由于产品附加值低,自主品牌少,我国纺织品出口企业平均利润率仅为3%—5%。此外,我国纺织品出口多以定牌、贴牌为主,加工贸易占比近30%,自主品牌只占10%左右,企业只赚取10%的加工费。因此,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已成为纺织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在这种大环境下,纺织指数顺势而出,实时反映产品在市场上的价格和产量等的变动,引导企业及时调整产品结构,甚至转产。政府也可以据此出具导向性的市场政策。
第5位
棉花实行国家新标准
入选理由
新标准继承了GB1103-1999标准中行之有效的有关检验方法和内容,但增加了仪器化检验的质量指标和检验方法,形成一个适应棉花流通需要,有利于推进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统一标准。
事件主体
新修订的《棉花细绒棉》(GB1103-2007)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07年6月5日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定于2007年9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棉花标准与原棉花标准GB1103-1999相比,主要修订了十七项内容,其中包括含杂、回潮等。
事件发展
新标准实施以后,受到了企业的欢迎,但相关企业也提出还需抓住时机进一步修订完善,尤其是细绒棉的标准含杂率指标应该调整。标准中皮辊棉3.0%、锯齿棉2.5%的标准含杂率指标还是1972年制订的,当时的棉花加工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经历了30多年的革新后,棉花加工技术和管理水平已明显提高,现在1—3级锯齿棉的平均实际含杂率一般不超过1.7%,4—5级锯齿棉平均实际含杂率一般不超过2.0%;皮辊棉1—3级皮辊棉的平均实际含杂率一般不超过2.2%,皮辊棉4~5级皮辊棉的平均实际含杂率一般不超过2.5%。
事件背景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纺织工业迅猛发展,一些棉花标准不能准确反映棉花内在质量,无法适应纺织行业用棉需求。另外,仪器测试能够快速获得测试结果,客观准确评价棉花内在质量,以美国为代表的世界产棉大国,多年来致力于通过仪器来测试原棉的内在质量。因此,按照中国国情,借鉴国外棉花标准的经验,并尽快与国际接轨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6位
欧纺织贸易双重许可监督制度敲定
入选理由
双重许可监督制度的出台,将直接考验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企业的自我控制能力,同时也向政府及行业协会监管纺织出口、维护纺织出口秩序、稳定纺织贸易环境发出了挑战。
事件主体
为落实第22届中欧经贸混委会关于纺织品问题的共识,中欧双方通过对话于9月28日就合作建立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达成共识:将对4类(T恤衫)、5类(套头衫)、6类(裤子)、7类(女式衬衫)、20类(床单)、26类(连衣裙)、31类(胸衣)、115类(亚麻纱)共8个类别纺织服装产品实施双边监控,不设数量限制,监控时间从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末为止。中方将对上述类别输欧产品实施出口许可,欧方将实行自动进口许可制度。11月15日,商务部对外公布了这一输欧盟纺织品监控办法。
事件发展
中欧经贸混委会关于纺织品问题达成共识后,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就联合发文公布了《2008年对欧双边监控纺织品出口企业资质标准》,该标准的提出对提高出口企业法律意识,增强企业社会责任具有一定的作用。同时该项标准也为政府和行业协会有效的控制纺织品出口,应对变幻的国际贸易环境提供了最基本的调控措施。近日,商务部又就此问题详细解答了企业的一些疑惑和细节操作规程。
再有4天时间,我国8个类别的纺织服装品将进入为期一年的中欧双重许可监督制度,企业和政府目前都已经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事件背景
中欧双方于2005年6月签署了《中欧纺织品贸易谅解备忘录》,妥善解决了中欧纺织品贸易问题,化解了贸易摩擦。而中欧纺织品贸易备忘录的有效期到2008年底,其中纺织品双边数量管理于2007年年底结束,欧方承诺在2008年年底前克制使用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即“242条款”。由于欧方的承诺是克制使用,并未彻底弃用242条款,2008年我国纺织品出口仍受到该条款的影响。我纺织业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具备完整的产业链,生产效率高,产品质量好,特别是部分协议产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为了做好我国纺织品对欧出口平稳过渡的有关工作,商务部外贸司与欧委会主管部门进行了多轮技术级对话,双方就建立双边监控体系达成了一致意见。
第7位
纺织品出口退税下调
入选理由
出口退税下调从短期来看,考验的是企业的议价能力,从长远看会促进企业产品升级换代,促进整个产业结构的大调整。
事件主体
6月1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
这次政策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二是降低了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就包括服装、鞋帽。三是将1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
服装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
事件发展
出口退税对纺织服装行业的影响,随不同地区和不同企业而有所不同。其中受影响最大的是技术含量低、规模小、主要靠低价竞争出口的众多竞争力薄弱的小企业。
事件背景
今年以来,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总体来说是比较好的,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发展,农业生产也基本稳定,工业结构有所改善、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但是在经济运行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外贸顺差过大,投资增速继续在高位运行,流动性过剩等问题依然突出,纺织行业是我国巨额贸易顺差的主要创造者,去年我国纺织行业贸易顺差1292亿美元,占贸易总顺差的71%,今年第一季度纺织行业贸易顺差达272.8亿美元,占到总顺差的近60%。所以,出口退税调整中,纺织行业首当其冲。
据海关总署统计,2006年服装出口951.9亿美元,增长28.9%;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出口488亿美元,增长18.7%。
第8位
REACH法规正式生效
入选理由
来自欧盟的这一“绿色壁垒”再一次触动了纺织服装行业的敏感神经。如果能够完成注册、许可等监管程序,进入欧盟市场的我国企业有可能在掌握现有市场的基础上有机会进一步扩张。此壁垒既是挑战也是机会。
事件主体
6月1日,欧盟又一环保指令——《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制度》(即REACH法规)正式开始生效。这是欧盟一个涵盖化学品生产、贸易和使用安全的综合性法规,该法规对出口到欧盟的化工产品在注册、评估、许可及限制等方面提出了更严格的环保和安全要求。按照REACH法规实施时间表,2008年6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1日进行预注册,2009年1月1日起未注册或预注册的产品将分阶段被禁止进入欧盟市场。REACH法规波及的产品范围广,其管辖范围包括了在欧盟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中的几乎所有化学物质,不论是单独存在的,还是存在于制品、制剂或其它产品中。因此除化工产品外,含有化学物质的纺织品、鞋、玩具、家具等下游产品也将受到波及。
事件发展
法规实施之初,国内大多数企业对REACH法规了解不足。调查显示,22%的企业从未听说过REACH法规,72%的企业听说过但不了解该法规,仅有6%的企业表示对REACH法规有一定了解。不少企业表示,虽然不断听到国外设立技术壁垒的消息,但实在没有精力去一一了解,只能等产品出口受到阻碍后,才开始引起重视只有相当少的企业已着手开展应对工作,有27%的企业想开展应对工作但无从下手,65%的企业尚未开展任何应对工作。一些企业表示,利润是他们的最大目标,根本腾不出人力和物力去关注和应对贸易壁垒,即使想应对,单凭企业自身的力量也起不到什么作用。
为减少冲击,全国外贸重点地区建立应对REACH法规的实验室。
事件背景
我国出口欧盟的化工产品多属低档品,价格普遍低于国际市场,但数量较大,REACH法规的实施,由于其强制实施的审批所需时间较长,注册费用高达几十万欧元,将使我国进出口化工产品成本大为增加,削弱了化工产品在欧盟的竞争力。我国化工出口企业要达到REACH法规的要求,要支付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购买仪器设备等间接费用,且随着世界对REACH法规的认可,将使我国的化工产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丧失价格优势。
第9位
纺织纱线、布匹被列入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
入选理由
加工限制类目录把纺织纱线、布匹作为调整重点,虽然可能给企业带来暂时困难,但对促使相关纺织企业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大增值环节发展,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都将发挥积极作用。
事件主体
7月2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07年第44号公告,公布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共计1853个十位商品税号,占全部海关商品编码的15%。对列入限制类的商品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
事件发展
《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针对的是来料加工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2006年这两类贸易占我国纺织服装出口额的25%左右,而且比例逐年下降。事实上加工贸易企业在《目录》之前也是缴纳台账保证金的,只不过多数是实行的“空转”管理,即对企业几乎没有影响。《目录》规定自2007年8月23日起台帐保证金实行“实转”管理,企业进口时应先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的100%或50%,完成加工出口并办理核销结案手续后,保证金及利息予以退还,利息按活期利息计算。因此,缴纳台帐保证金等于占用了企业流动资金,损失了保证金利息一年期定期利息减活期利息部分,实际影响并不大,尤其对资金状况良好的企业来说,如魏桥纺织、鲁泰、孚日股份。
事件背景
这是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回应2007年7月1日出口退税大幅调整、遏制过高外贸顺差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此前,业界普遍猜测,针对过快增长的顺差,继出口退税之后,我国将对进口采取“跟进措施”,加工贸易将是下一个目标。统计数字显示,2007年上半年,我国累计实现贸易顺差1125亿美元,较2006年同期的614.5亿美元增长了83.1%,再创历史新高。
第10位
WTO裁定巴西和美国棉花补贴争端美国败诉
入选理由
巴西与美国之间的棉花补贴纷争以美国的败诉而终结,充分显示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公平、公正性,但美国随后的拒不执行又严峻拷问着国际组织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事件主体
世界贸易组织负责审理巴西和美国之间棉花补贴争端的专家组10月15日作出正式裁决,认定美国尚未取消对国内棉农实行的违反国际贸易规则的高额补贴,胜诉方巴西有权对美国采取价值数十亿美元的贸易制裁措施。根据这一裁决结果,巴西将有权对美国采取每年高达40亿美元的贸易制裁措施。巴西政府已表示,其制裁对象可能将包括美国的商品、商标、专利和商业服务等。
事件发展
世界贸易组织裁决公布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未表示他们是否就本次裁决进行起诉。但由于担心这一裁定会引起国内棉花种植业停滞,失业人数增加,美国部分棉农决定改种小麦等粮食作物。今年美国棉花种植面积已经减少了约28%,是18年来的最低水平。
美国迫于国内压力,先前已被判违法的棉花补贴仍未完全停止。世界贸易组织今年年底再次裁决美国棉花补贴违法。之后,美国方面表示考虑上诉。
而近日美国通过的新农业法案,却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裁决背道而驰,并未取消棉花补贴,反而加大了其他农作物的补贴,这引起了包括欧盟在内的国际市场的强烈谴责。
事件背景
巴西最早于2002年9月把美国棉花补贴问题诉诸世贸组织。据巴西官方估计,从1999年8月至2003年7月,美国为本国棉农提供了约125亿美元的巨额补贴,从而使美国保持着世界第二大棉花生产国的地位。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和上诉机构分别于2004年9月和2005年3月作出裁决,认定美国对国内棉花种植者提供的信贷担保项目中有一部分属于非法出口补贴,并要求美国调整其措施使之符合世贸组织规则。虽然后来美国按照世贸组织裁决结果对其棉花补贴政策作了一定调整,但巴西认为美国的调整不足以改变其非法补贴的性质,并于去年再次向世贸组织提出诉讼。世贸组织专家组已于今年7月份初步裁定美国尚未取消对棉农的非法补贴,15日的裁定则是正式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