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治污”从“产污”企业中剥离出来
今年,水污染是舆论关注的焦点。目前,对于污染源,主要实行“关、停、并、转”几种办法。但事实上,“关、停、并、转”并不能真正消除污染源,如果只是让污染搬家,污染还是会辐射到我们每一个人。道理很简单:污染下乡,农民用污水浇地种的粮食、蔬菜再卖给城里人,城市居民的健康也是会受到损害的;而且,也不可能彻底消灭污染企业,像“屠宰场”这样既有关民生又有污水排放的企业,不可能“关停”了事。
笔者认为,惟一解决环境污染的出路就是治理污染,而在制度安排上,应该把治理污染工作从产污企业中剥离出来,将所有涉污企业的污水处理,交由专业水务公司来运行。由技术水平高、经营管理能力强的水务公司,来负责企业污水厂的运转。这种方式有着非常明显的优势。
一方面,这样做投入少见效快;另一方面,随着我国污水排放标准正在逐年提高,例如2008年1月1日后江苏省纺织行业的COD污染允许外排浓度为60毫克/升,比现有标准100毫克/升低了40毫克/升,比2005年前低了120毫克/升,这对污水厂正常运转的技术要求很高,而单独的企业处理厂抗污染负荷变化的能力较差,员工只是经过简单的业务培训,技术水平不高,处理效果不好,而且费水、费电。水务公司在应急处置等方面正好可以发挥专业优势,能在短时间内解决问题。
对于规模较小的污水处理设施,水务公司可以一个小组看管几个企业的处理车间,降低整个社会的治污成本,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而且,由水务公司负责处理,政府环保部门只需对一个或几个水务公司进行监管即可。减少了政府部门经费及人员的消耗,能提高监管效率,不会出现企业赚钱、地方政府为治理污染“埋单”的现象;对企业来讲也不会增加成本,甚至可以为企业减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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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