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促销“返券”变身“满减”
随着春节的日益临近,北京及全国各地的服装市场纷纷展开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2007年1月18日,京城47家百货店联合对外承诺,不进行返券促销。北京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也再次表示反对返券促销,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之后,北京各大商场的返券促销现象逐渐消失。
但近来,随着各商家之间的竞争进入白热化,返券促销变身出现,消费者再次被“忽悠”。
返券缘何“遭禁”
2006年10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了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应该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和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目的都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在服装行业,作为零售商的商家和产品的供应商之间在分配利润的时候,供应商是按照商品销售额的25%-30%分给零售商。如果采用返券促销的方式,商家可以先按消费者第一次购买商品时的销售额获得25%-30%的利润,在消费者持券购买商品时,商家又可以获得25%-30%的利润。这样,商家就会重复获利,从而在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出现不正当或不公平的竞争。
上述五部委联合出台的两个《办法》,认定返券促销方式属于不正当竞争,并禁止各商家继续采用这种促销方式。
变相返券花样多
2007年1月18日,京城47家百货店联合承诺,加强企业经营自律,不进行返券促销。
临近春节,各大商场紧紧抓住商机,开始了促销活动,而屡被禁止的返券促销变身“满减”,成为今年商场活动的重头戏。
北京西单商圈中的君太百货、中友百货等商场日前纷纷打出“满200省60”、“满300减100”或“满698加68”等各种形式的促销广告。“从表面上看,现在的‘减价’或‘省钱’和过去返券所包含的‘加钱’在形式上不同,可是其实仍是商家在‘两头吃利’。虽然促销形式变了,但实质上只是返券促销的‘变身’。”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该人士举例说,如“满200省60”的广告,一件标价400元的衣服,按照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的约定,零售商获得25%的利润,就是100元,而消费者只花了280元,这样计算,商家就是获得了100/280×100%≈36%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