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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正制订劳动合同法细则 今年内尚难出台


http://www.texnet.com.cn  2008-03-04 08:02:35  来源:广州日报 收藏

    刘永好:

    新法制订时已倾听企业意见

    谈到《劳动合同法》,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的看法是:“我有不少做企业的朋友也感受到较大压力,他们中有的是到东南亚和越南去做投资。不过我觉得这是必须要面对的,特别是在国际规范化市场上,劳动合同必须保护员工的基本利益。现在,要制订实施的具体细则,我希望这个细则的制订既能考虑到劳工的权益,也要考虑到投资者的权益,做到平衡。毕竟,制定任何一部法律都应是多方协调和博弈的结果。”

    刘永好表示,有人认为制定《劳动合同法》过程中倾听企业的声音少了一些,“这种说法也不对”,“在制定过程中我们也通过相关机构发表过意见。”

    对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很多企业家比较有压力。刘永好认为,“完全取消的可能性不大,也没有必要,怎么规范实施的细则反而更重要。”

    袁桂彬:

    《劳动合同法》影响的主要是小企业

    与多位政协委员建议取消“无固定期限合同”等条款不同,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们则显得相对温和一些。全国人大代表、佛山市力佳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机械分厂厂长袁桂彬表示,他一直在关注《劳动合同法》带来的影响,“对我们这样的国有企业、大企业是有好处的,可以留住技术熟练工”。袁桂彬告诉记者,“现在不少企业还在头痛怎样留住有经验的技术熟练工,技工招工难问题也一直比较突出”。袁桂彬认为,《劳动合同法》影响的主要是小企业,因此在制订实施细则时,可以根据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完善,分类实施。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认为,珠三角出现辞退员工以及转移工厂的现象,包括了多方面原因, 不能全怪罪《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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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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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劳动合同法  珠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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