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类等外资企业“搬家”远喜近忧
外迁企业中,又以港资台资企业为主,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企业比重较小。
从长远来看,市场竞争优胜劣汰,随着内外部市场环境、制度环境规范化的约束加强,行业重新洗牌,部分缺乏竞争力、经营不规范的企业被淘汰或搬迁(包括迁往内地和国外),对珠三角区域的经济来讲,是有益的。珠三角土地资源、人工成本日益昂贵,客观上也需要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企业向外转移,以腾出空间来承接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提升产业结构水平。调研中,也有不少企业认为自己能够消化目前上升的成本压力,其员工工资本来就比当地最低工资高出许多,招人反而比过去容易。由此可见,严峻的经营环境对整个出口行业而言并非灭顶之灾,这一行业或许正需要一次凤凰涅而获得重生,使中国经济变得更加强壮、更具竞争力。
但是从短期来看,我们不无忧虑。首先,个别企业存在恶意关闭现象,企业经营者在暗中变卖资产后,突然携款潜逃,留下大量拖欠工人工资、地方厂租、供应商货款、海关税款等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容易诱发社会动荡。
其次,从调研情况看,目前尚未发生大规模外企关闭搬迁现象,已发生的关闭、搬迁对当地经济影响有限,但同时也存在大规模搬迁的风险。据反映,目前已有大批外资企业到柬埔寨、越南等国考察投资环境,考虑厂房搬迁。其中有一家台湾知名企业,在内地拥有50万员工,它带着300多家台资企业去越南、柬埔寨等国考察,越南政府保证将为其提供80万劳动力,且有100%退税,劳动力成本每月每人400元,土地免费。有些企业已经在那里兴建工厂,从工期推算,今年7、8月后就可建成投产,到那时很有可能发生外企“大搬家”。一旦这一情况发生,将导致其目前所在地的雇佣员工解散,包装、物流、产品配套企业难以为继,原有厂房和出租屋闲置,酒店餐饮业萧条,银行不良资产比例上升等问题,其影响将远远超出企业本身,给当地经济的正常发展和转型带来的冲击可想而知。广东是我国最重要的外贸大省之一,2007年的出口、进出口、贸易顺差总额分别占到全国的30.3%、29.2%和39.5%,在一些重点城市的GDP和工业产值中,外资企业已经占到70-80%。广东外贸出现大的波动,也会显著影响全国的外贸形势。
第三,广东的现象可能不是个例,目前山东地区也出现了外企撤离的情况。有报道称,目前已有103家韩资企业“无故撤离”山东。1月21日,由韩国产业资源部和韩国外交通商部、劳动部、法务部等共同成立的“无故撤离应对特别工作组”已进入青岛等韩企集中的地区展开调查。因此,外企“搬家”现象值得高度关注。
政策制定需有国际视野
外企“搬家”现象所产生的影响,可以对我们未来的政策制定有一些启示。
政策制定需要有完整的国际视野,不仅要盯住作为重要贸易伙伴的发达国家,也要盯住作为潜在竞争对手的新兴国家。据了解,目前我国周边国家正不断修改出台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如越南在制定“5(年)免7(年)减半”的税收政策后,又出台了10年免税政策,提供免费土地,对部分在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诱惑很大,它们纷纷到越南考察圈地。因此,我们在调整外资外贸政策时,可能需要多一点考虑周边国家的因素,尤其是潜在竞争对手的因素。
完美的政策(制度)不等于有效的政策(制度)。新《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保护不可谓不周密,比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再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成为终身员工。新法的出发点是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但这样做的实际效果可能适得其反,结果反而增加了劳工市场的交易成本,很多用人单位在雇人方面变得非常谨慎,能少雇人就少雇,这妨碍了就业水平提高;另一方面,也削弱了我国制造业的竞争力,不适当地加快了中国制造产业向其他国家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