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劳动合同法搅动民营企业招工变局
“最近不少企业请我去讲用工的法律问题,也有员工打电话咨询加班工资。这是过去没有的现象。”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宗伟对记者说。
广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记者近日在福建沿海民营企业众多的泉州、厦门等地采访发现,这部新法对民营企业传统的用工机制带来的冲击开始显现。业内人士表示,新法使用工企业人力成本大幅提高,民营企业过度依赖廉价劳动力的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劳动密集型企业新一轮的优胜劣汰正在到来。
刘宗伟所在的泉州市,是福建省民营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全市拥有各类市场主体13万多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近5000家。纺织鞋服、建筑建材、食品饮料等传统产业的繁荣,使泉州吸纳了近300万外来工,成为福建省最大的外来工聚集地。
2月22日,记者来到国内最大的运动鞋生产基地——晋江市陈埭镇,随处可见的招工广告和路边的招工摊位显示,企业用工紧缺的形势依然。在该镇新落成的劳动力服务中心,二、三楼一共布置了近300个招工摊位,或许是农民工返城高峰期尚未来到,前来找工的农民工并不多。一家鞋厂的招工负责人刘劲戏说,“找工的没有招工的多”。
长时间加班且没有加班工资,这在民营企业中十分平常,但按劳动合同法对加班所作的规定,企业必须向工人支付加班工资。记者采访发现,用工企业已经想出了既不增加人力成本、又不违法的应对之策。“我们把单价调低,再按国家法定的额度支付加班费,但总工资并没有增加。”一家企业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过去干一小时可挣六元,一天干10小时挣60元,现在我们按一小时五元来定工价,八小时内五元,加班一小时双倍工资10元,一天干10小时还是60元。由于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大大低于普遍的工资水平,也就不会出现与最低工资抵触的问题。
虽然记者在晋江市劳动力服务中心的信息发布屏上发现,招工企业承诺的月工资普遍在1000至2500元之间,高级车工甚至达到3000元,年龄也放宽到20至45岁。但据泉州市的最新统计,今年全市尚缺工18.2万人,企业间的招工竞争将十分激烈。“我们去年12月就涨了一次工价,上涨幅度超过10%,就是为了吸引老工人节后回来”,位于厦门同安工业园的季节风科技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彭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