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协会:近期绢纺原料滞留海关情况调查
长吐和滞头这两个原料性产品属于缫丝副产品,他们与“废纱或回收纤维”等海关税则商品目录中所指的“废丝”是有本质区别的。如果完全禁止缫丝副产品进口,会对极易波动的国内茧丝绸业造成较大冲击,行业“大起大落”将直接波及中国2000万户蚕农的利益。
3月21日,中国丝绸协会召开秘书长会议。会上,中国丝绸协会绢纺分会副会长王金林介绍了绢纺企业最近的困扰。3月初,浙江金鹰集团下属企业进口的8吨长吐和滞头被上海海关扣留。
无独有偶,安徽省丝绸公司所从事的长吐和滞头生意也同样受到了影响,该企业表示目前只好停止这两种产品的进口生意。
在这两家工作人员的表述中,他们反复提到国家五部委发布的2008年第11号令和一个名词“固体废物”。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本质区别
长吐和滞头都是缫丝副产品,是我国绢纺企业必须采用的重要原料,且不含任何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无任何污染。
企业在进口长吐和滞头时,一直找不到相对应的编码。在报关时,企业不得以填报了一个相近的“废丝”,过去几十年都是这样操作,海关也都按照惯例放行,每年进口数千吨的所谓“废丝”也得到了各方认可。其实,长吐和滞头这两个原料性产品与“废纱或回收纤维”等海关税则商品目录中所指的“废丝”是有本质区别的。
这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没有出现不妥的状况。据安徽省丝绸公司的负责人介绍,近两年在进口过程中,虽然时常因为编码的问题在报关时被拦阻,但每次通过向海关解释,基本都能解决。
但是,情况在今年出现了变化。1月29日,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发改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五部委联合发布了《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即2008年第11号公告。该公告中将商品编码为5003001000的未梳丝(包括不适于缫丝的蚕茧、废纱及回收纤维)和5003009000的其他废丝(包括不适于缫丝的蚕茧、废纱及回收纤维)列入了《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并规定从2008年3月1日起,进口这些绢纺原料需要预先办理有关进口许可证。
亟待解决
将缫丝副产品列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后,绢纺原料的进口与此前有什么不同?据中国丝绸协会副秘书长廖梦虎介绍,这意味着绢丝原料不能以正常产品的身份进入国内市场,进口企业必须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和环保部门的双重审查,确定其有废物处理能力时方能进口。
如果预先办理有关进口许可证呢?据进口绢丝原料的企业反映,通常情况下,如果一切顺利,办理许可证也需要半年的时间。这样长的时间势必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与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