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避税管理新规程有望上半年出台
获得这一“特殊待遇”的企业可能主要包括三类情况:企业年度关联交易金额比较少的企业;在预约定价安排有效期内的企业;仅与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这种宽免也许表明,今后国家税务总局的反避税工作将更多针对跨国的关联交易。“如果说你只是境内的交易,相当于左手倒右手,上海卖给北京,北京卖给广州,都在国内发生,各地税收负担又没有差别,税收也不会流失到境外,再大张旗鼓地搞反避税,意义就不是太明显了。”有知情者分析。
反避税调查重点突破四大行业
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反避税立案192户、结案174户,调整应纳税所得额104.3亿元,补税10亿元,比上年增长47%,比以前年度更有大幅的增长。
2008年,国税总局提出,将进一步完善跨国反避税工作机制。其中包括,要进一步细化、修订有关反避税规章、制度,抓住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契机,加大对各种形式避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将质量标准和要求贯穿反避税工作的各个环节。
在行业反避税调查方面,争取在制衣制鞋、快餐、电子和通信设备制造等行业取得全面突破。
“这种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的反避税全国联查正是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反避税工作中一种行之有效的推进方式。”宋宁对记者说。
宋宁举例说,比如广东省税务局2006年调查了一家制衣行业的香港上市公司,调整税款约7000多万元人民币。在调查调整过程中,税务部门对这个行业从不熟悉到比较熟悉,积累了大量经验和行业资料数据等,这些宝贵的资源如果扩展到对其他同行业企业的调查调整,可以极大地提高反避税工作的效率。
国税总局近年来在上述行业领域内“解剖麻雀”的收获,为下一步行业的全面突破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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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