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避税管理新规程有望上半年出台
4月7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将进一步细化、修订有关反避税规章、制度,加大对各种形式避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提升反避税工作的深度和力度。其中,在行业反避税调查方面,将争取在制衣制鞋、快餐、电子和通信设备制造等行业取得全面突破。
“中国反避税税制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中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不仅提升了立法级次,而且完善了立法内容,开创了反避税新的历史。目前各级税务机关都比较关心进一步细化的操作规程的出台,纳税人也比较关心如何能够更好地遵从税法。”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税务部高级经理宋宁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侧重跨国关联交易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围绕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的配套文件《特别纳税调整管理规程》,目前已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上半年出台的可能性很大。
据知情人士透露,该文件将围绕关联申报与审核、同期资料管理、转让定价办法、预约定价安排、成本分摊协议、受控外国企业管理、资本弱化管理、一般反避税、相应调整及国际磋商等多方面内容展开。
在宋宁看来,“科学立法之后,税务机关的照章执法,纳税人的依法遵从,对违法纳税人的依法查处,也都是相当重要、必要的。”
据了解,这份征求意见稿将进一步明确要求企业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按纳税年度准备、保存、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
其中证明资料需要包括公司的股权结构、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转让定价原则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在税务机关要求提供更多的证明资料通知的15天之内,要提交给税务局。新规程的出台,将对纳税人遵从中国税法提出更高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为尽可能减少纳税人遵从法律的成本和负担,据悉,国家税务总局正在考虑免除部分特殊情况的企业,准备、保存和提供同期资料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