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阿迪达斯为郑智穿衣闹纠纷
足球明星郑智与耐克公司签约,成为耐克的赞助球员。几年后,郑智摇身一变,转投阿迪达斯的怀抱,并在比赛中穿上阿迪达斯的服装,俨然是阿迪达斯的品牌代言人。耐克认为郑智一事二主,此举侵犯了耐克公司的经济利益,遂一纸诉状将阿迪达斯和郑智一同起诉到法院,并索赔经济损失800万元。昨天,上海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耐克独家赞助中途生变
为提升在中国的品牌知名度,耐克公司在2003年7月与山东鲁能泰山队郑智签订了一份有效期至2007年底的赞助合同。合同要求郑智在一切公开场合尽可能穿着耐克品牌的产品,出席耐克公司的商业宣传活动。作为独家赞助商,耐克还要求郑智不能出席其他品牌的商业宣传活动,也不能穿其他运动品牌的服装。
按照合约,在2003年10月,耐克支付给郑智首批“个人奖金”11万元。2004年,耐克分期汇款给郑智总计76万元。耐克高额的支付金自然也得到了郑智的高效回报。不管是在运动赛场上,还是在耐克的商业活动上,郑智都按照合约,身着耐克的服装、球鞋出席。即使国家队的服装赞助商是阿迪达斯,要求赛场上的所有队员都得身穿阿迪达斯品牌服装与球鞋,“作为耐克签署的运动员,郑智很自觉地用白色胶带将球鞋上阿迪达斯的商标遮掩掉。”耐克公司表示,签约后郑智很认真地履行了合同。
按照耐克公司的说法,2004年8月,郑智突然向耐克提出修改合同条款,要求增加报酬,但遭到拒绝。2005年3月,在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赶赴日本参加亚洲足球俱乐部冠军联赛的赛场上,郑智光明正大地穿着阿迪达斯球鞋奔跑在绿茵场上。赛事结束后不久,郑智向耐克公司发出终止“赞助合同”的书面通知,同时在上海的徐家汇、北京等地穿着阿迪达斯球鞋及服装公开参加阿迪达斯公司的商业宣传活动。2006年5月,网络媒体刊登了阿迪达斯公司声明,公开宣称郑智已经成为其“专属球员”。耐克将阿迪达斯与郑智签约的行为称作“挖墙脚”。
郑智改签约是否自由身?
对于耐克公司的说法,阿迪达斯予以否认。阿迪达斯在法庭上表示,郑智于2005年3月向耐克发出解除合同的终止函,这个做法没有错。之后,郑智就不再是耐克的赞助球员。在这样的情况下,阿迪达斯再与郑智签约,并无不当。因为签约当时,郑智明确提出他已是“自由身”。而且郑智作为国家队队员,受中国足协指派参加有关活动,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郑智作为国家队队员,对服装有着严格要求。”郑智的代理律师称,“郑智从来不会穿错衣服。”这位律师表示,因为耐克多次拖延支付报酬,郑智不得不根据赞助协议的有关条款,向耐克公司发出终止函,单方提出解约。恢复“自由身”后,他再与阿迪达斯签约,这样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据了解,耐克、阿迪达斯这两大国际体育用品与国脚郑智之间因赞助协议而引发的纠纷曾在北京朝阳区法院进行过审理,最终耐克因证据不足而自动撤诉。此次耐克在上海法院再次起诉,阿迪达斯公司认为这完全是耐克公司的“无理取闹”。郑智一方也表示,自己与阿迪达斯签署的合约有效,没有侵犯耐克的权益,他会将合约继续履行下去。
法院将择日开庭继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