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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零售商欲借“大店法”对抗零售巨头


http://www.texnet.com.cn  2008-04-28 09:26:01  来源:财经 收藏

  被称为中国“大店法”的《城市商业网点条例》完成征求意见程序,即将于年底公布

  沃尔玛晋中开发区店原计划今年5月1日开业,但是,由于当地龙头零售企业“田森超市”“家家利超市”等的联合抵制,该项目已经暂停。

  沃尔玛在山西遭遇的抵制并非个案。4月18日至20日,“民族企业如何应对跨国零售巨头的挑战”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原本坐在谈判桌对面讨价还价的中小型超市老总们,和供应商坐在了一起,共同商讨如何“联合起来”,应对沃尔玛、家乐福等零售巨头的挑战。

  似乎并非巧合,4月20日,由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牵头制定的《城市商业网点条例(草案)》(下称《条例》),也完成了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程序,即将在修改完善后,于年底公布实施。

  一些中小零售商、供应商认为,这部被称为中国“大店法”的条例,也许是改善零供关系、挽救自身命运的最好机会。

  39岁的樊晓军是山西省代理商联合会会长。他用“最痛苦的十年”来形容过去零售商和供应商的关系。他表示,“零供矛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超市倒闭带来的超市“黑洞”现象;二是超市各种乱收费层出不穷;三是零售巨头大量占用供应商货款。

  上述矛盾,均与供应商与零售商的地位不对称有关。而随着国际零售巨头在中国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后两种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的现象,有日益加剧的趋势。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黄江明则表示,现有流通政策对“滥用零售商优势地位”没有进行明确界定。由于一些地方政府过度保护外资和大型零售企业,行政监控缺位,大量分散的中小供应商很容易成为不对称交易的受害者。

  在《条例》征求意见通知中,国务院法制办称,(当前)商业网点发展缺少有效的规划,盲目发展以及布局、规模不合理的现象较为普遍,造成资源浪费、恶性竞争等较为严重的后果。同时,商业网点经营者利用其在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对供应商实施不公正交易的现象日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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