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今后的路该怎么走?
除了加盟店遗留问题有待规范外,《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在执行过程中的权责问题以及具体处罚规定也缺乏明确表述。商务部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将尽快制定《商业特许经营处罚程序规定》,同时要建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的执法体制。
特许经营条例遭现实尴尬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使我国的特许经营告别了无法可依的时代,但这部法律的实际效果却不尽如人意。虽然一些规范的特许企业都了解该条例规定的开展加盟的基本要求,即“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但在一些准备加盟的投资者处了解到,他们更关心的是特许经营企业的服务、配货以及店面效益等情况。
“我这家店是他们公司的第一家店,双方合作加盟,比普通加盟者有更多的调货权。”在一家喜悦童年的加盟店内,店主张老板认为,厂家有没有直营店并不重要,关键是产品质量有保证、可以随意调换货品。
连线一家做烤馒头项目加盟的商家,对方一直强调其在京的加盟店数量以及货品的销量,但当问及其是否有直营店时,对方表示,“你到附近的××加盟店看看就知道生意火不火了,我们都是加盟店,没有直营店”。
除了对企业开展特许经营提出的基本条件外,日前备受媒体关注的要归于特许经营企业的备案制度。《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实施之初就规定,该条例实施一年内要求特许经营企业到商务部备案,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但昨日在商务部的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中注意到,目前在商务部备案的企业已达372家,虽然备案企业已较5月1日大限日有所增加,但与我国特许企业超过2800个的规模相比,备案的企业仅一成多。
裴亮表示,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很多会员企业是通过协会方面统一进行特许备案的,除了已经备案的100余家企业外,目前正在备案的有100余家。“由于提交材料、审批等程序繁琐,一般需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但有的企业提交的材料不规范,所以审批时间会长一些。”裴亮说,5月1日备案大限后,依照规定,将有大部分企业遭受处罚。
虽然《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出台意在规范特许企业的行为,保障加盟者的利益,但加盟商在考察加盟项目时,对于国家制定的强制“备案”门槛并没有引起重视。在本届特许展上,采访的几家企业的负责人均表示,他们当天及在实际工作中接待的加盟者,都没有把“备案”作为考察企业的条件。
除企业营业执照、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市场计划书等资料需要到商务部备案外,同时需要备案的还有特许合同样本,而且特许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如果发展一家加盟店就需要将合同备一次案,拥有几十家甚至上百家加盟店,备案工作就是一件很繁琐的事情。”一家饰品公司的负责人反映。对此,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法律小组的张律师直言,目前特许企业的加盟店不断增多,依照目前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程序,如果所有订立合同都须备案,到时政府部门审阅资料的落实情况会让人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