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韩资非法撤离调查
并非巧合的是,1996年中国进口新政策出台后,韩企撤资现象就开始产生了,到如今差不多已持续10年。据韩国进出口银行的统计,韩国1998年从中国撤资1145万美元,1999年为1.04亿美元,2000年为6074万美元;2001年前5个月撤资即达1.125亿美元;2002年以来,撤资仍在持续,其中,山东、辽宁、吉林的撤资项目数最多。
随着中国企业在经营和技术能力上的提高,韩企剩下的几项竞争力优势也开始褪色,导致韩国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不断下降。三星经济研究院的报告比较了中韩产品的竞争力,发现韩国产品具有优势的只有32%(1132种)。根据韩国国际贸易研究院的报告和韩联社的报道,韩国产品在中国进口市场的比例从2005年的11.6%逐渐下降到2007年的10.9%。其中,汽车零部件的市场占有率从2005年的24.6%下降至2007年的12.2%;同期鞋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也从21.8%降至14.0%;轮胎的市场占有率从10.6%下降至3.4%;音响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从14.1%下降至8.6%;钢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则从16.2%下降至13.8%。国际贸易研究院分析说:“中国产品整体竞争力上升,而且国内整车企业的销量低迷和加大在当地采购零部件的比重,造成韩国产品在中国全部进口市场中的占有率下跌。”
中国社科院韩国问题专家朴键一说,在华韩企95%都是技术含量低、劳动密集型、高污染、高能耗的中小企业,如纺织、皮革、家具等,在韩国早就属于夕阳产业;随着产业转移规律的作用,它们在中国的好日子也要到头了。韩国进出口银行的调查发现,51.8%的在华韩企存在亏损,纺织、服装、食品业亏损比率超过了70%。以纺织业为例,2002年,韩国对华开始出现2亿美元的逆差,到2005年扩大到10亿美元。2004年,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KOTRA)对在华投资的402家韩资中小企业和127家韩资大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发现撤资的主要原因是:产品竞争力下降和赊销引起的资金短缺。
韩资中小企业“扛不住了”
2008年被认为是在华投资经营环境的转折之年。2008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及《企业所得税法》,迫使外资企业修改劳动合同,并应对税率增加。2007年,KOTRA对在华韩资企业做了个调查,结果535家企业中的80%对2008年持“不乐观态度”,认为中国的经营环境“正在恶化”,抱怨主要有三类:每年两位数的工资上涨、2008年开始实施的工人社会保险义务化和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
用工成本上升和外资企业税率的调整,是韩资撤离的主要原因。2002~2006年,中国工人工资年均增长19.5%,高于同期10.3%的GDP增长率。韩联社称,中国工人的月薪已经达到了200至250美元,而越南工人的月薪仅为60至70美元。与此同时,越南政府还推出了海外企业免缴法人税等众多优惠政策,对外企的吸引力更大。中国原有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内企业的税率为33%,享受优惠政策的外资企业税率则为15%至33%;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法将税率统一在25%的水平,对部分外企来说等于是增税。
土地使用成本提高是韩资撤离的重要原因。《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于2006年12月修订完毕,首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应按照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而之前外企是无须缴纳这项税负的。中国日益严格的环保标准,也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对于成本变化最为敏感,撤离只是时间问题。
撤离的不只是韩资。2007年广东省有244家外商投资企业撤离。珠三角8万家港资、台资企业中,有37.3%计划搬离。上海、江苏等地受撤资潮影响不大,是因为“十五”期间提高了引进外资的门槛,将污染重、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的外资拒之门外。昆山市政府制定了“三不政策”:劳动力需求量超过8000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出口退税额过高的产业以及高污染产业,一概拒绝。
很多韩国企业打算把工厂迁到山东省更为内陆的地区,或者是安徽、江西、河南等中部省份。一部分韩国企业已经迁往越南、老挝、柬埔寨等劳动力更加低廉的东南亚国家,以及印度、朝鲜开城工业园区。不过,正如一名韩国企业负责人所言:“即使把工厂转移到越南,若干年之后还会重复类似问题。”不该引来的外资,来了也会始乱终弃,就看当地政府的考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