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出台新政 加速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产业梯级转移
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来自广东经贸系统的文件显示,2007年,受“44号公告”影响的广东省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则达190.8亿美元,累计涉及台账保证金155.3亿元;此外,据测算,该项政策2007年增加广东省相关外贸企业出口成本130亿元。受此影响,上半年广东省纺织服装出口增速同比回落53.7个百分点,玩具出口回落25.4个百分点,塑料制品出口回落22.4个百分点,灯具出口回落14.2个百分点,旅行箱包出口回落12.6个百分点。
上述官员进一步向记者指出,与出口退税影响立竿见影的效果相异,“44号公告”对企业主要的影响是,企业需按应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总额的50%缴纳台账保证金,对企业现金流造成循环的压力。
珠三角一家摩托车企业负责人对记者举例,该企业一年的销售额约5亿元人民币,其中进口料件费用占65%-70%,需缴纳4000万元保证金。
事实上,广东出口企业主要靠价格竞争占领市场,有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占广东全省出口的比重不到10%。此外,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且贸易规模较小:60%以上集中在商业和运输等传统服务业,2007年服务贸易进出口仅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3.3%。
据上述文件指出,目前广东省外贸面对的困难在于外经贸发展后劲不足和出口市场结构和经营主体结构的严重失衡。
“广东现有以外资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加工贸易产业集群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加工组装和低端零部件的配套生产,缺乏技术创新和打造品牌的能力,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辐射带动能力有限。”文件指出。
由此反映出来的显然是广东省外贸结构中加工贸易占比例过重,企业普遍缺乏自主品牌,并由此国际竞争力不足等问题。
“缩减低附加值、高耗能商品的生产,转而研发和生产高附加值商品,在国际市场上从低价竞争转向产品差异化竞争才是出口企业的出路。”上述外经贸厅官员说。
不过,“产业升级、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转移是必然的,但广东需要时间。广东区域经济的不平衡性,令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需要承接珠三角的加工贸易以促进自身的发展。”何艳玲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