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出台新政 加速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本报记者获悉,广东省政府即将针对加工贸易出台《关于推进广东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将明确对来料加工厂实现异地转型的操作办法,并为其实施产业转移和转型创造条件;同时推进珠三角来料加工厂向东西两翼和粤北有序转移,实现异地转型。
广东省外经贸厅一位官员8月4日透露,去年8月开始实施的“44号公告”(由商务部、海关总署共同发出的《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规定,全国实行东、中、西部差别政策,不再允许广东等沿海省市新设立企业开展限制类加工贸易业务,因此,经营限制类商品的劳动密集型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实际上不能由珠三角向粤北山区和东西两翼实施省内转移,成为至今摆在广东外贸面前的难题。
据悉,广东省有关部门正积极为粤北山区和东西两翼争取实行与中西部省份同等的加工贸易政策,并已取得积极成效,或在即将出台的《意见》中体现。
制造业引进外资下降
受“44号公告”影响,事实上粤北山区和东西两翼并未接受限制类加工贸易企业转移。
而“44号公告”所限制的目录主要涉及塑料及制品、纺织原料、家具、金属及制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共计1853个十位商品税号,占全部海关商品编码的15%。
在这样的背景下,此类涉及农业、化工、轻工纺织、物流等众多行业的企业被鼓励向内陆转移。
今年7月,商务部确定了西安、重庆等22个中西部城市为第二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加上去年10月商务部已认定的南昌等9个城市,目前全国共有31个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据统计,上半年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分别增长1倍和1.4倍。
不过,广东省五金制品协会负责人黄丹对记者指出:“由于企业看重产业链的完整和物流问题,目前内地还比较缺乏这方面的配套,因此大部分企业即使利润降低,还是留在原地。如果一定要转移的话,相比内地,东南亚也许更合适。”
据统计,上半年广东省制造业引进外资项目同比下降44.1%,合同外资下降10.9%,其中专用设备制造业合同外资下降39.1%。6月单月全省新批外资项目和合同外资同比分别下降37.0%和5.8%。
知情人士透露,这些流失的企业主要转到其他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政策上鼓励引进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国家,特别是如越南、马来西亚等劳动力、土地等成本更低廉的国家。
他进一步举例,如日本对印度的投资已经连续两年增长90%以上,对东盟投资继续保持增长,而对华投资则从2006年开始转为下降。
实际上,目前广东省外经贸活动90%左右集中在占全省土地面积23%的珠三角地区。2007年粤北山区和东西两翼12个市实际吸收外资只占全省的11.4%,进出口贸易只占全省的3.8%。
“扶持粤北山区和东西两翼,承接珠三角加工贸易转移是广东促进区域经济平衡的关键点。”中山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何艳玲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