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暂停执行停发输欧纺织品出口许可证规定
生意社11月20日讯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11月18日发出特急函《关于暂停执行停发输欧纺织品出口许可证规定的函》,决定暂停执行商务部和海关总署2007年第91号公告第十二条中有关暂停发放相关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的规定。
该函指出,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蔓延、主要进口方国内需求不振的情况下,我国纺织品出口外部形势严峻。《中欧纺织品贸易谅解备忘录》对我国八类纺织品输欧出口限制即将于12月31日结束,为确保对欧纺织品出口平稳发展,决定暂停执行停发输欧纺织品出口许可证规定。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