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服装行业体制改革:水至深处始见鱼
对外开放
催开体制改革之门
1978年11月7日,香港企业家曹光彪在珠海建立第一家“三来一补”企业——香洲毛纺厂。曹光彪成为1948年以后第一位重返内地经济舞台并颇有建树的香港资本家。其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还未召开。
由于在祖国大陆一举投资数百万美元开设毛纺厂,并由此开了“来料加工”、“补偿贸易”的先河,曹光彪俨然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之后几年,随着改革开放国策逐步明朗,东南沿海各省市纺织系统出现了合资办厂,以至外商独资办企业的现象。
1981年,全国纺织行业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上海联合毛纺织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中外合资企业的创办,成为纺织系统发展“三资企业”、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良好开端,也为正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中国增添了一抹亮色。
30年的实践证明,对外开放有效推动了国内各项体制改革的进程。30年的对外开放,尤其是加入WTO后,全方位、制度性的对外开放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国内体制的变革。我国在实现经济管理体制转变、产业结构调整、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以及立法司法体制改革等战略目标的同时,也在推动其他各项配套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事实同样证明,纺织业不仅是对外开放的先行者,而且还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中担当重任,率先成为了市场经济的弄潮者。
国企改革
在调整的阵痛中深化
改革开放之后,国家一系列放开搞活政策使纺织服装产业迅速繁荣起来。1981年,许多棉纺织企业由于产品积压,开始以“不收布票”的形式进行促销。由于政府允许轻纺工业自销一部分产品,这成为官方认可的棉纺织业体制转轨的开端。当1984年正式取消布票时,我国纺织业已经能够满足内需,转向出口了。
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对国有企业统包统揽,企业不负担盈亏,也没有经营自主权。“缺乏生气,效率低下”是当时人们对国企的评价。从改革开放初期到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前,国企改革一直是通过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实施承包经营责任制等方式给国企“松绑”,15年的“热身”为国企进入市场奠定了基础。
1986年10月,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专题讨论扩大纺织品出口、振兴纺织工业的问题。会议决定:全国免征纺织企业调节税,所有市场销售的棉纺织和针棉织产品全面实行优质优价和花色差价,对一线纺织生产工人全面推行新岗位工资制。企业改革在纺织行业逐步推向深入。
从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国企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开始,国有企业真正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由于社会负担重、历史包袱多、冗员严重等诸多问题的困扰,与蓬勃发展的民营企业相比,国企曾一度陷入举步维艰的境地。
1992年11月3日,重庆针织厂破产。这是全国最大的国有企业破产案,国企改革拉开了序幕。
从1986年到1996年,我国股份制试点迅速发展。10年中建立股份制工业企业7760个,个数只占全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1.5%,但资产总值却占6.1%,利润总额占13%。这说明,股份制企业的规模和效益都远远超过一般企业,股份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可以采用的资本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