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棉花收储细则稳定种植面积意向明确
一、新收储细则出台的背景
截止到2008年12月19日,国家已出台的122万吨收储计划步入尾声(10月底一期、11月至发稿时二期),其中2008年度收储累计成交新疆棉87.74万吨、内地棉30.735万吨,合计118.475万吨,占122万吨计划收储量的97.11%。
由于在122万吨收储计划完成在即,市场担心150万吨增储计划会在年后推出,由此形成一段时期的竞拍真空期。在棉籽价格跌势不改的情况下,前期放量抢收籽棉资源的400型棉企感到有些恐慌。各大企业的籽棉及皮棉库存均有所积压,一旦中断竞拍交易,放缓籽棉收购进度会成为当前400型棉企的首要选择。
二、新收储细则的特点
为了更加有效调节棉花市场,12月22日,国家及时出台《关于发布2008年度棉花第三批收储计划及有关要求的公告》,其中明确了收储交易时间接上一批收储计划连续进行,市场人士担心出现收储空档期的忧虑被化解,这项政策将成为当前籽棉价格和皮棉价格最有力的支撑。
对比之前出台的两批收储计划,第三批收储计划更加体现出国家稳定棉花市场、保护棉农利益的根本目的,主要体现在下面三点。
1.国家首次制定籽棉最低保护价,严格规范交储操作。从公告之日起,交储企业对在交易市场竞得的交储额度要按不低于2.6元/斤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籽棉,交储时须提供相应的收购码单,随货同行,并作为初验的依据之一。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入库的;交储企业未按籽棉每斤不低于2.6元公开挂牌向棉农收购并提供收购码单,有压级压价行为的;发现实物与证书结果不符等质量问题的;有改包、回包行为的;交储经中间商倒手的棉花;其他违约责任的均作为无效及违约合同处理。
2.消除了棉花企业在交储量与收购量之间平衡取舍的疑虑。考虑到之前竞拍难(成功率经常低于20%)、交货时间短(一周内)等问题,棉花企业不敢放量提价收购,收储政策在稳定市场价格以及保护棉农利益上的利好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第三批收储计划将交货时间自成交之日起的5天改为30天以内,棉花企业可以成功竞拍到指标后再组织收购加工,不用再担心竞拍失败造成皮棉积压、资金周转不畅。同时,交货时间的延长给予棉花企业充裕的准备时间,企业能更加灵活的收购加工,不用加班加点的赶工,更不用担心交不上皮棉而支付违约金。最关键的是,在棉花企业准备充分后,交储的棉花质量也能得到保证。
3.此次新政出台,时值年底临近,且目前棉农手中仍有三成(考虑未统计量,可能更多)未交售,国家出台这样的最低保护价政策(2.6元/斤,为此前国家统计局等公认的棉农种植成本平衡点),很可能打消部分棉农减少明年种植棉花的意愿,从而稳定明年的种植面积起到直接的刺激作用。此前相关统计显示,按照此前的基本面形势发展,2009年中国的棉花种植面积可能缩减18%左右,的确令市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