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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出口自律:化解或避免国际贸易摩擦


http://www.texnet.com.cn  2009-01-19 09:21:25  来源:电器 收藏

  3.与国内相关法律的一致性分析。行业自律的合法性确实是多年来一直困扰着许多商会和协会的一个问题。《外贸法》第56条规定,“有关协会、商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章程对其成员提供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生产、营销、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行政许可法》是针对政府部门行为的,非政府部门实施的行业自律不应受此法约束。2008年8月实行的《反垄断法》第11条明确规定,“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其第15条规定,经营者“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协议不适用本法,即不受该法调整。我们不妨再换一个思路,行业自律是多个企业的行为,即如果将此行为纳入商法和民法的范畴,通过契约或合同的方式加以解决,即由相关的企业通过授权的形式来委托行业组织实施自律,则可以解决这一问题的合法性。

  对行业自律种种质疑的分析

  1.行业自律影响出口量。需要说明的一点是,这里的行业自律是有限制条件的,笔者并不同意对任何产品都采取行业自律,而仅针对一些出口秩序混乱,引发或有可能引发贸易摩擦,对中国又重要的产业可以视情况采取行业自律。在这种限定条件下,限制出口量是为了使中国出口市场更加稳定,增加企业的可预见性。虽然影响出口量,但企业可以在提高产品附加值上下功夫,所得利润并不一定减少,这并不一定造成出口金额的下降。

  2.行业自律易形成国内垄断。有人认为行业自律对大企业有利而对小企业不利,这一担心不能说没有道理。行业自律通过规范出口行为,一些企业会出局,那些符合行业自律要求的企业则可以发展得更好。但笔者不认为这必然形成垄断:首先,行业自律的出发点是大家一起自律,而并非一些企业自律而另一些企业仍任意出口;其次,可以通过在具体操作层面来避免企业过于集中,例如在行业自律组织中增加中小企业代表数量,也可以通过设定一些指标,如利润率,以使中小企业利益得到保护;最后,还有《反垄断法》的约束。

  3.会被国外反垄断。这一可能性很小。首先,目前中国企业还没有独占某个国外市场的能力,行业自律往往是由于中国出口企业众多,集中度差,相互间恶性竞争才实施的;其次,行业自律并不一定导致中国出口企业的过度集中;第三,这种行业自律符合国外生产行业的要求,有利于其发展。

  实施行业自律的建议

  总体上来讲,大多数企业从行业自律中受益,从而理解并支持行业自律,达到预期目的。行业自律不仅使有关贸易摩擦得到妥善解决,而且使相关产品的出口秩序得到规范,出口均价上升。在此,笔者对行业自律提出一些建议:

  1.进一步明确商会、协会的地位,完善运行机制。行业自律不是凭空而来的,首先要依托一个有代表性、有号召力和影响力的商会或协会。为使商会、协会成为行业利益的真正代言人,首先需要明确商会、协会的地位;其次要完善其工作机制和用人机制,使会员企业真正参与并主导商会、协会的管理和决策。会员企业要对商会、协会有关人员的任用有决定权。

  2.行业自律要由企业决策。行业自律的措施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利益,要由他们通过对目标市场和产品情况进行分析,最后综合权衡大家的利益提出建议,做出决策。行业组织要避免成为政府的影子,政府要对行业自律决定给予尊重。

  3.行业自律要引入民主程序。行业自律可以由商会、协会实施,但也可以在商会和协会的指导下建立自律组织。首先要向有关企业说明利弊,并创造机会增加企业间的联系与接触,使他们相互熟悉,奠定民主选举的基础;其次,要制定相关的选举细则和工作规章;第三,自律组织的建立要获得企业的认可与授权;第四,选举要做到程序合理、公开透明,避免内部指定和暗箱操作。这样的自律组织才能获得企业的认可,其决定才能得到尊重与执行。

  4.行业自律要有惩罚性措施。中国的一些行业曾实施过行业自律,但效果不佳。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对破坏行业自律的企业没有设计惩罚措施,造成违规者受益,守矩者受损。行业自律要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惩罚机制,保障行业自律的实施。

  5.政府有关部门要对行业自律予以必要指导。行业自律是新形势下面临的一个新问题、新挑战,政府有关部门要予以扶持,对其提供大量的信息、必要的培训和指导。行业自律组织也要保持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及时反映企业意见,提出建议。这样,才能使行业自律行为与国家政策相吻合,实现维护行业利益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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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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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出口  贸易  摩擦  行业出口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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