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拟推内销集中申报模式 加工贸易企业或先行
生意社2月24日讯 政府正在力图把国内过剩的出口产能导向内销市场。
经贸系统人士2月20日向本报记者透露,海关总署最近下发了一份意见稿,正酝酿系列措施推进加工贸易企业转向内销市场。
意见稿中最为关键的一条便是,海关可能在全国推行“内销集中申报”模式——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先行内销,一个月内再集中办理一次内销手续并缴齐税款。
不过,上述办法可能仅仅适用于信用评级为A类及A类以上的出口企业或者是海关联网监管的企业。
政策的松动,这是一个积极信号,但是能否如愿带动出口转向,这对外向型经济高度依赖的经济体来说,是一条必须转型之路,然值得注意的是,艰难的渠道拓展及高额的品牌维护成本都在制约出口企业转型的积极性。
转内销:副省长挂帅
记者获悉,正常情况下,加工贸易企业每一批货物转向内销之前,都需要事先向海关申报,并补齐之前料件进口的关税,否则将被视作走私。
不过在出口受阻内销增多的背景下,每批次都提前申报并完税,可能打乱企业正常的销售节奏,“传统的操作模式急需调整”。前述人士表示。
早在2007年中,商务部就曾将加工贸易的内销审批权从省一级商务主管部门下放到地市一级;“内销集中申报”去年也已在小范围内开始试行。
东莞市外经贸局相关负责人2月23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5月该局就曾经与黄埔海关成立内销专项工作小组,选取了100家外资加工贸易企业作为试点,推行“内销集中申报”模式。
海关允许这100家企业先行内销保税料件及其制成品,并在内销当月内(最迟于次月15日前)集中办理内销缴税的申报手续。
这100家企业均为海关联网监管或是出口信用评级为A类以上的企业,“这实际上已经对企业的年进出口额有了一定要求。”该人士表示,联网监管的企业无须担保,不过非联网的AA类或者A类企业则需要出具银行保函。
试点不足一年,效果已开始呈现。
根据今年1月东莞市政府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2008年东莞外资企业实现内销总额1673.6亿元,比上年增长19.5%,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出口订单减少的影响。
简单测算发现,这增加的279亿人民币内销额,大约占据东莞2008年全年出口额的6%。
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的统计显示,2008年该关区内销征税达2.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92%。
今年1月广东省的十届四次全会上,省长黄华华也曾赞赏东莞内销试点的成果,更表态要将东莞出口转内销、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经验推广至全省。
本报记者获悉,广东省的系列出口转内销扶持政策也在酝酿中。广东省外经贸厅曾于去年8月中旬经省政府同意,下发了一份《关于推进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的指导意见》至广东地级以上市政府,要求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定期上报本市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的有关情况。
广东省外经贸厅人士向本报记者介绍,虽然加工贸易扩大内销的规划和具体实施细则仍未厘清,不过基本的框架已经明确。
意见指出,省政府将建立由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省财政厅、外经贸厅、国税局、地税局、海关广东分署和广东检验检疫局等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参与的“省推进加工贸易扩大内销联席会议”制度;其次,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扩大加工贸易内销工作纳入当地外经贸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考核;此外,省财政也将安排资金,对扩大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