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鞋企自主创新 反周期发展
税收优惠,鼓励企业大胆自主创新
当然,对于企业而言,自主创新并不是一句口号那么简单,除了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还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这无疑给企业出了一道难题。
采访中,晋江某纺织企业老板周程得知福建一家上市鞋企为加大对鞋服质量与安全的检测,投入近30万元建立全省首个“高精度恒温恒湿实验室”后羡慕不已。他一脸为难地谈起了自己的经历:“企业做到一定的程度,创新是必要的。但是,无论是购买设备、引进人才还是自主研发,都需要钱,而偏偏当下企业最缺的就是钱。今年春节前,我们企业可用的流动资金只有300多万元,是先保证员工的工资、奖金还是先还部分的贷款或是留作来年的研发费用,我犹豫了许久。”经过再三考虑,周程决定将300多万元对半分,一半给员工发了工资和年奖,还有一半用于今年的研发。尽管如此,但他仍不敢轻易将150万元投入研发,因为他担心会有这样那样的风险存在,如,客户宁愿接受市场上已经应用成熟哪怕有些老旧的技术或产品,也不愿意接受一些新技术。
实际上,周程遇到的资金短缺问题正是不少企业在寻求创新中碰到的最大阻力。在记者随机采访的20家企业中,有12家企业表示,资金不足已然成为企业创新的“绊脚石”。泉州恒联信息技术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黄为尚告诉记者:“创新不仅在于一个‘新’字,还在于一个‘快’字,而企业能否实现又快又新,资金是基本保障,若是资金得不到保障,买不起新设备、研制不出新工艺、新技术,自主创新根本无从谈起。”
令人欣慰的是,为了降低企业创新的成本和风险,国家出台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助企业一臂之力。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条例据此明确,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采访中,泉州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副局长陈志雄给记者算了笔账:以泉州一家年销售额为1亿元的企业为例,2008年度该企业经审核有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项目,按研发费用为销售额的3%,即300万元。按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50%加计扣除,也就是150万元,按企业所得税率25%计算,即通过税前扣除的优惠,该企业可以节省成本费用37.5万元。“无论是当期的创新研发投入,还是投入之后形成无形资产,企业都可以在新税法中找到适合的加计扣除方法。此举加快了企业在技术创新投入资金的周转和回收,降低了企业创新活动的成本,鼓励企业进行创新活动。”陈志雄如是说。
创新平台,带动企业整体创新上新台阶
创新是企业的生命力,这个道理不仅大企业明白,中小企业更加清楚。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中小企业掌握信息较少、技术力量较为薄弱、技术人员少,受这些条件限制,从事创新活动并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效益还有一定的困难,需要借助外界条件来满足其创新的需求。因此,有专家表示,在创新上中小企业无须和大企业“硬碰硬”,应当正视自身特点,扬长避短,选择合适的创新策略。
大企业在创新上大手笔的投入是很多中小企业可望而不可及的。“税前抵扣的税收政策很实惠,但这种实惠落实不到我们身上,因为我们根本没钱、没人、没条件进行创新。”晋江一家小型纺织企业老板陈旭告诉记者,运气好的小企业为大企业代工,勉强维持经营,而揽不到活干的小企业只能等着倒闭了。对于这些中小企业来说,创新所需的各种资源又将从何而来呢?
王建告诉记者,有的大企业花了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元创建了一个创新实验室,用了不到一年或者做了几次实验,就空闲下来了。“大企业浪费的这个资源恰恰是小企业得不到的。如果能让中小企业搭上大企业创新的‘顺风车’,利用大企业资源服务中小企业,实现资源共享,一来能避免重复建设及资源浪费,二来能带动中小企业的创新,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
刚刚加入福州动漫基地的幽谷动漫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潘先生对此深有感触。“动漫基地就是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合作、交流的一个平台。我们不必花上十几万元的代价送技术人员到日本培训,因为最新的技术在基地里就能找到,大企业的技术骨干就充当了培训师的角色,为我们小企业输送创新技术人才。”
福建省经贸委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由政府搭建的公共技术研发创新平台解决了中小企业创新的后顾之忧,推进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战略联盟,以分工合作的方式开展重大技术创新的联合研发,实现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在创新合作中的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此外,推进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建立合作创新的风险分担与收益共享机制,将使中小企业获得持续的创新能力。“在信息、人才、技术、设备等资源方面,实现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共享,由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创新的积极性,以及创新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建立起长效的创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