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跨境结算为何遇冷
生意社9月24日讯 2009年7月1日,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共同公布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上海市和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四市为先行试点城市。这次试点意义重大,它预示着人民币迈出了周边化、区域化乃至国际化的实质性步伐。
据估计,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有望为企业降低2%~3%的换汇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曾估算,2009年广东与港澳贸易人民币结算可达274.7亿~509.3亿元。然而,期待中的火爆局面并未出现,这其中的原因究竟何在?
人民币跨境结算量为何不高
从试行两个多月的情况看,广东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遭到了冷遇。截至8月中旬,广东试点的四个市人民币贸易结算金额仅为2000万元,而在首批试点的273家企业中,激活的仅有90家,目前也仅完成30余笔结算业务。被认为拥有人民币结算较大优势的东莞有6家试点银行,启动当天完成了6单业务,共导出人民币106万元,导入人民币14万元。此后直到9月初,只有中行东莞分行新增了一单业务。
广东人民币跨境结算之所以遇冷,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贸易伙伴人民币接受程度较低。人民币不是国际货币,在国际市场上不能完全自由兑换,资本项目未全面开放,缺乏成熟的离岸清算中心和开放的金融产品市场,因此,在国际市场上的认可度较低,声望不及美元、欧元等强势货币。而广东企业跨境贸易以人民币结算,在减少汇兑环节、降低结算成本和汇率波动风险的同时,意味着相应的风险和成本要转由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的企业承担。香港客商进口大多是为了出口,用人民币结算等于转接了汇率风险。东盟国家希望多出口商品到中国,本应愿意接受人民币付款,但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收的人民币难以直接用作他途,因此也持迟疑态度。而在目前金融危机的形势下,境内出口企业能够接到订单已属不易,很难拥有选择结算币种的能力。同时,由于国际市场上对人民币普遍存在升值预期,也导致外商不愿用人民币结算。
其次是实施细则及技术不够完善。所有试点企业都极为关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退(免)税问题。《办法》规定试点企业在办理报关和出口退(免)税时不需提供外汇核销单,即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而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一直是以外汇的跨境收支为标准设计的,进出口核销的操作是企业出口贸易必须收到外汇、进口贸易必须支付外汇。而跨境贸易以人民币结算,进出口付收都为人民币,就使操作出现困难。因为企业无法开出核销单,没有依据和凭证就无法办理出口退(免)税。特别是出现多次转汇后,更可能难以界定资金是否来自境外。
再次是外商持有人民币规模较小,试点覆盖面较窄。一直以来,我国对人民币对外直接支付的管理非常严格,国外进口商很难获得人民币。再加上一些操作方面的问题,用人民币支付有可能反而增加成本。因此,外商对此项业务兴趣不大。《办法》的实施是与人民币互换协议潜在挂钩的。最近央行先后与东盟6国央行及金融管理局签署了人民币互换协议,总额达到6500亿元以上。由此,当地央行将可向本地市场注入人民币。但从技术层面来说,只要人民币不能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人民币跨境结算就有很大困难。境外企业拿到的人民币,除了用以支付中国货款外,要用作它途即有不便。因此,对我国来说,要享受人民币结算的利益又要防止自由兑换对经济的冲击,是个两难问题。
同时,人民币结算仅是针对港澳和东盟地区,而广东最主要的出口市场不是人民币声望良好的上述地区,而是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这也是人民币结算量低的一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