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网首页 | 搜索 | 产品 | 企业 | 供应 | 求购 | 人才 | 论坛
会员登录  免费注册  新闻订阅  我要投稿
纺织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首页 > 正文
【收藏到商务室】

零关税时代 到自贸区“淘金”商机与风险共存


http://www.texnet.com.cn  2010-03-10 08:05:19  来源:东南网-福建日报 收藏

  生意社3月10日讯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今年开始步入“零关税时代”,广阔的东盟市场成为福建企业“走出去”投资的热土。但业内人士提醒“走出去”企业――

  东南网-福建日报3月9日讯借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启动的东风,福建广大企业充分利用优惠原产地政策,积极开拓东盟市场,与东盟国家的经济贸易往来驶入快车道。据福州海关统计,今年1月份,福建对东盟进出口9.9亿美元,同比增长77.7%,较同期福建对外贸易整体增速高出近40个百分点。其中出口6.4亿美元,同比增长59.9%;进口3.5亿美元,同比增长1.2倍。

  根据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今年1月1日起中国与东盟6个老成员国的90%以上的产品实现了零关税,中国对东盟的平均关税从9.8%降到0.1%,东盟6个老成员国对中国的平均关税也从12.8%降到0.6%。到2015年,中国与东盟4个新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化也将达到同样的水平。

  “零关税时代”到东盟淘金

  福建与东盟各国地缘相近,有着密切的血缘、经济关系,在资源构成、产业结构等方面有较强的互补性。东盟国家盛产的矿产品、原料等资源性产品是福建所需要的,而福建生产的纺织品、服装、鞋、食品、机电等产品具有比较优势。同时,福建产业基础完备、产品性价比高,加工类农产品、电子设备、小型机械、纺织面料等产品出口优势明显。

  因此,业内人士指出,随着“零关税时代”到来,福建出口企业应充分运用中国-东盟自贸区关税优惠政策,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竞争力,实现到东盟“淘金”的梦想。

  据了解,出口到东盟国家的产品只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就可享受到关税优惠待遇:一是产品完全原产于中国;二是来自非中国-东盟自贸区成员国的原材料货值占出口产品的货值不超过60%;三是来自非中国-东盟自贸区成员国的原材料经过充分加工后(指税则号改变)制得的产品。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出口产品同时应在产品的运输途中未经过任何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境内;或者途中经过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境内时,不论是否在这些国家转换运输工具或作临时储存,除装卸或其他为使产品保持良好状态的处理除外,产品在这些国家未经任何其他操作。

  业内人士提醒出口企业,满足上述条件的货物,必须到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关税原产地证书。只有持有原产地证书的出口商品,进口国海关才给予进口关税减免待遇。

  但是,目前福建仍有部分出口企业没有申请签发优惠关税原产地证书。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有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不了解中国-东盟自贸区关税优惠政策,对原产地证书关注度不高。二是有些企业没有站在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进而扩大产品出口的高度,而主动利用原产地证书享受进口国关税优惠政策,而是只要进口商不主动索要原产地证书就不申请。三是有的企业对原产地证书政策理解存在误区,认为出口商品含有非中国产的进口原材料就不属于中国原产,就不能获得原产地证书。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芦苇
贸易行情论坛】 【打印】 【关闭】 【我要收藏
文章关键词: 关税  东盟  贸易  保护主义  壁垒  自贸区 
「相关报道」
更多精彩行业动态
进入行业动态>>


华兴纱管
免责声明: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纺织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
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站内支持:关于我们 - 服务项目 - 法律声明 - 意见反馈 - 企业邮箱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纺织数据库 - 快速产品通道 - 外贸助手
兄弟站点:生意宝 - 国贸通 - 中国化工网 - 全球化工网 - 医药网 - 中国服装网 - 机械专家网 - 中国农业网 - 中国蔬菜网 - 浙江都市网 - 中国红娘网 - 南阳商务网
糖酒招商网 - 中国卫浴网 - 中国粮油网 - Global Buyers & Suppliers - ChinaChemNet

中国纺织网 版权所有 1997-2014 浙ICP证:浙B2-20080131
服务热线:0571-88228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