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ECFA后台湾石化机械纺织行业最先受益
此外,台湾同胞可以到大陆来投资,可以到大陆工作,而台湾是不开放大陆劳工进入台湾岛内的,本着彼此照顾对方的关切的态度,大陆也无意推动向台湾输出劳务。
东方早报:面对大陆的“让利”,台湾方面是否也将在一些方面有所“让步”?会不会导致协议的不对等?
朱磊:大陆的经济规模很大,市场容量也大,可以让利的程度也大一些。而台湾让利的空间就比较小。台湾当局提出来的签署ECFA的目标,就是所谓“一帮”、“二不”、“三要”。“一帮”就是要帮台湾人民做生意,要提升台湾产品的竞争力。“二不”就是不开放大陆劳工到台湾工作,也不新增大陆农产品到台湾的开放。“三要”就是要投资保障、要关税减让、要知识产权。这种态度说明台湾让利的空间是很小的。主要是大陆让利,除前面提到的农产品和劳务输出问题外,在ECFA协商中,大陆对台湾的关税减免金额和项目应该都会比台湾对大陆减让的多。
ECFA之后不意味台湾就能签FTA
东方早报:大陆会从中获得什么?
朱磊:签署ECFA,台湾的急迫性更强一些。从相对值来讲,签署后,台湾GDP会增加1.6到1.7个百分点,而大陆只增加0.6到0.7个百分点。比如福利,台湾的增长率也比大陆要高。但从绝对值来讲,大陆的经济规模大,绝对值会很大。
东方早报:台湾不和大陆签订ECFA,其他国家就不愿在此之前与台湾签订自由贸易协定(FTA)。从这个角度来讲,ECFA对台湾意味着什么?是敲门砖吗?还是跳板?这是台湾努力推进签订ECFA的重要原因?
朱磊:签署了ECFA,并不意味着台湾就一定能和其他国家或地区签署FTA,因为台湾和其他国家或地区在FTA谈判时能否就各项议题达成一致意见还要再观察。
以前各国或地区对与台湾签署FTA都比较谨慎,因为大陆是台湾最大的贸易伙伴,如果台湾和大陆没有签署相关协定,却和其他国家签署,这明显是一个政治考虑,民进党执政时期公开讲台湾签署FTA是为“政治上拓展国际空间”,各个国家和地区大多认同“一个中国”原则,台湾在政治上挑战这一原则肯定是不行的。台湾和大陆签署了ECFA,将有助于消除各国或地区在这方面的顾虑,理解台湾推动FTA是经济考虑,这样台湾签署FTA的可能性也的确会增大。
特区安排平潭综合试验区可先试
东方早报:ECFA将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朱磊:一是在货物贸易方面,减少货物种类和数量限制,关税减让。二是在服务贸易方面,要扩大市场准入,扩大金融合作,加强旅游合作,相互承认专业人员资格。三是在投资贸易便利化方面,要进行投资贸易保障,建立争议排解与仲裁制度,进行产品标准规格化与标准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保障与专利认证规范整合,在通关便利化、商品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透明度等方面加强两岸合作,等等。两岸两会(海协会、海基会)专家组的第二次协商将会讨论ECFA文本和早期收获清单。
东方早报:两岸能否根据ECFA做一个“特区安排”,如果可以,你建议分别安排在两岸的哪些地区?大陆的福建?或者上海?
朱磊:特区的含义很广。我理解你说的特区应该是指两岸经济合作的先行先试区。大陆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即“海西区”就基本具备这个功能。
而在“海西区”中,近来一些台湾朋友关注的平潭岛综合试验区更有代表性。平潭岛是福建第一大岛屿,也是离台湾岛最近的地方,距台湾新竹只有100海里左右。根据福建省的规划,平潭综合试验区将在这个岛上重点建设六大片区:第一是国际旅游发展区,第二是两岸贸易合作区,第三是大型物流园区,第四是城市建设的发展区,第五是文化产业的合作园区,第六是高新技术合作园区。
从规划的具体内容来看,一些在ECFA中涉及到的政策如果无法立即在整个大陆实施,可以考虑在平潭综合试验区或“海西区”内先行先试。
两岸特色ECFA不同于FTA、CEPA
东方早报:大陆对台投资是否会进一步放开?
朱磊:台湾当局长期以来一直限制大陆企业到台湾投资,一直到去年6月30日,台湾才公布了第一波大陆企业到台湾投资的192个行业。据我了解,今年以来台湾当局正在筹划第二波开放,大概不超过100项。
东方早报:与香港的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相比,ECFA在性质和特点上有什么不同?
朱磊:当今世界经济发展有两大趋势: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并由此带来两个层次的经济开放。
第一层次,在经济全球化潮流下,世界上超过150个国家或地区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
第二层次,在多边谈判进展有限的困境下,区域经济一体化潮流随之兴起,WTO成员间通过以自由贸易协议(FTA)为主的形式进行更优惠的关税减让和经济开放。CEPA就属于第二个层次。
各成员在加入WTO时承诺的关税减让、市场开放,叫WTO承诺。加入之后,成员之间可以通过签署FTA协议,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承诺,叫WTO Plus。大陆和香港之间的CEPA就是WTO Plus。
而ECFA既是WTO Plus,又是WTO承诺。因为两岸虽同为WTO成员,但因特殊的政治背景,双方经济相互开放程度落后于对其他WTO成员的开放程度。
因此,ECFA具有鲜明的两岸特色,既不同于以往WTO成员间签署的一般性FTA,也不同于中国内地与港澳地区签署的CEPA。
这种不同还表现在,早期FTA内容仅限于货物贸易关税减让,近年来服务贸易和投资内容也经常出现在FTA内容中,但经济合作内容仍较少见,而ECFA内容不仅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还包括有规划指导、有政策支持、有产学研一起参与的新型产业合作与经济合作,远比一般意义上的FTA复杂。
此外,由于两岸关系特殊,虽同为WTO成员,但不可能完全按照WTO规则处理所有两岸经济问题,只能是本着彼此照顾对方关切的态度签署ECFA,比如台湾农产品开放问题上大陆需要做出适当妥协和让步,而不宜完全按照“对等开放”的WTO规则要求台湾全面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