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致函海关总署:入境纳税新规有违WTO规则
提醒1:太高档的最好别买
根据第54号公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则全额征税。简单说来,就是太高档的最好别买。化妆品也是不少人在国外购买的“主力”商品,如果你买了一堆价值8000元人民币的化妆品,那么可以减去5000元的免征额度后再计算税额,即(8000-5000)x 税率。但如果你买了一个价值9000元人民币的大牌包包,那就不能享受5000元的免征额度,而是全额征税,即9000 x 税率。
提醒2:手表“分段”征税
名牌手表也是不少人出国时喜爱购买的商品之一,需要提醒的是,手表的税率也不低,而且是“分段”征收的。
如果手表价格在5000元至1万元之间的,按20%的税率征税;如果手表价格超过了1万元,则按30%的税率征税。
有的是按税率征税,有的则是定额税,比如现在大热的iPad,就是定额税,虽然它的价格还不到5000元,但是因为它属于微型计算机,所以在入关的时候,就必须缴纳1000元的定额税。
提醒3:保留“发票”很重要
到国外购物的,多以“大牌”为主,而国内和国外“大牌”的价格悬殊也比较大,海关在征税的时候,以哪种价格为准呢?南京海关驻禄口机场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具体可登陆海关总署网站,搜索《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需要提醒旅客的是,海关在审定完税价格时,境外购买物品的凭证是重要参考资料,旅客最好能予以提供。如果旅客不能提供境外购买的价格凭证,海关人员会以国内售价为准,如果以此征税,对旅客来说就不太划算了。
提醒4:带出去的也要申报
带进来的贵重物品需要交税,那么在国内购买的相机、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带出去时,也别忘了到相关窗口进行申报。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有的旅客出境时携带有相机、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而没有及时申报,结果入境时就要面临征税的尴尬。被海关检查人员查验到后,将按照相关价格和税率计算。
海关人员提醒旅客,出境时自己携带的相机、手提电脑等超过5000元的贵重物品,要主动申报,以获取申报单,作为入境时的免税凭证。
3大攻略离谱
好不容易出一趟国,不“扫点货”回来不甘心,但如果被海关“逮着”征税,那可就更不甘心了。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网友们也在网上争相晒起了“避税攻略”。只不过这些攻略听起来挺好,想操作还是有点离谱的。
攻略1:拎塑料袋出去背LV回来
拎着塑料袋出国,背个LV回来。不是要征税吗?索性出国的时候随身拎包都省了,直接把钱啊、卡啊都塞进塑料袋里,到了国外买下心仪已久的LV,直接将标牌一剪背身上,背在身上的包,回国的时候海关不查了吧?
点评:这个做法听起来很具操作性,而且对于那些在国外买大牌真正出于自用目的的人来说,更是显得很实用。可百密一疏啊,您别忘了,按照规定,如果您背着LV出国的时候就得主动申报。总不能出境的时候就拿着塑料袋申报说,这是我的LV吧。如果不能提供申报证明,又不能提供在国内购买的凭证,回国的时候被海关“逮着”了还得一分不差的把税给交咯。
攻略2:用假名牌换真大牌
塑料袋换LV风险太大,来个可靠点的,假名牌换真大牌。当然,这个方法依然针对自用人群。出国前就相中了PRADA的大衣,LV的包包,先整套A货充“行头”,出境前光明正大的主动申报:看好咯,这可都是我在国内购买的大牌啊。到了国外直奔专柜,把朝思暮想的正品捧入怀中。回国过海关的时候,雄赳赳气昂昂,递上申报表,一出完美的“偷梁换柱”就此落幕。
点评:这个做法听起来比塑料袋换LV要可靠一些,可兄弟姐妹们,这“投资”也比塑料袋大了去了,粗制滥造的假名牌咱申报的时候也没勇气、没胆量递给海关人员,就算鼓足勇气递了过去,别忘了,海关有项职能是缉私打假,这能逃过人家的“火眼金睛”吗?
得,花点血本整套精仿的A货吧,起码人多混乱的时候也容易蒙混过关,可这价格也不便宜啊,甚至都能赶上税钱了。
更要命的是,最终回国的时候要想把正品带回来,那可得先把伪品扔了才行,毕竟鱼和熊掌不能兼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