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芳纺织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联关系: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8.77%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者损害关联方的利益。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国家有规定的以规定为准,国家无规定的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协议价格(指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四、审议程序
(一)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方董事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二)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实现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则,是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273股票简称:华芳纺织编号:2010-027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0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12月25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张家港市塘桥镇华芳园酒店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通过《关于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12月23日。截止2010年12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代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登记时间:2010年12月24日的9:00-16:00
4、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5、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2-58438202
(2)指定传真:0512-58438282
(3)联系人:韩义民、陶鹰
(4)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
(5)邮编:215611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题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注册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年月日
注:1、请在相应的意见下划“√”;
2、授权委托书可复印后填写,委托人为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需由委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