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次归还银行贷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
(万元)
贷款期限
年利率
本次拟还金额
(万元)
1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
3,600.00
2010.4.9—
2011.4.8
5.31%
3,600.00
2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
1000.00
2010.9.9—
2011.9.9
5.941%
1000.00
3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
550.00
2010.9.28—
2011.9.28
5.841%
550.00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超募资金存放银行
超募资金余额(元)
超募资金使用金额(万元)
本次超募
资金用途
1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
120,268,256.75
5,150.00
归还银行贷款
二、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公司产品广告宣传力度,增加公司原材料集中采购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原材料采购、支付加工费及广告宣传费等。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超募资金存放银行
超募资金余额(万元)
超募资金使用金额(万元)
本次超募
资金用途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4,045.34
14,045.34
补充流动资金
2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
12,026.83
954.66
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扩展公司的业务,也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详情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