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03证券简称:搜于特编号:2010-006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436号)核准,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68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4,313.87万元,较原38,241.7万元的募集资金计划超额募集106,072.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3-86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5,15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以人民币5,15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根据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5,15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本次归还银行贷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
(万元)
贷款期限
年利率
本次拟还金额
(万元)
1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道滘支行
3,600.00
2010.4.9—
2011.4.8
5.31%
3,600.00
2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道滘支行
1000.00
2010.9.9—
2011.9.9
5.941%
1000.00
3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道滘支行
550.00
2010.9.28—
2011.9.28
5.841%
550.00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超募资金存放银行
超募资金余额(元)
超募资金使用金额(万元)
本次超募
资金用途
1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
120,268,256.75
5,150.00
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现行的贷款利率分别是5.31%,5.841%,5.941%,而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的存款利率最高为2.52%,银行贷款利率和超募资金存款利率之间存在较大的利率差异,本次归还银行贷款后,以一年期计至少可以减少利息支出282.61万元,从而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直接提升经营利润。
二、以人民币15,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大公司产品广告宣传力度,增加公司原材料集中采购能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最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原材料采购、支付加工费及广告宣传费等。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超募资金存放银行
超募资金余额(万元)
超募资金使用金额(万元)
本次超募
资金用途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14,045.34
14,045.34
补充流动资金
2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道滘支行
12,026.83
954.66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查认为: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因此,本次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经审查认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扩展公司的业务,也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偿还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经审查认为:公司本次超募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特此公告。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2日